我县兑现2009年水产行业扶助资金338万元
日前,县财政根据2009年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扶助政策,兑现了2009年度水产行业扶助资金338万元,这是我县水产行业扶助政策实施第一年的落实金额,惠及33家水产企业、专业合作社。据悉,今后几年我县还将继续实行此类扶助政策。
由于受到国际宏观经济影响,2009年,我县水产品订单数量剧降,鱼糜大量积压,鲈鱼、红鱼等养殖水产品出口受阻,水产品出口企业普遍亏损,水产行业遭受前所未有的严重影响。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引导水产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水产行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水产行业多层次、全方位进行扶助。
据了解,《意见》规定,对水产企业当年实缴税金超过一定额度且同比递增,县财政留成部分按比例奖励;鼓励研发新产品,对研发成功并有销售实绩的新产品,按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稳定外贸出口,对企业自营出口精深加工水产品,分档按每美元出口数予以补助;促进鲜活水产品销售,凡年收购或销售县内滞销养殖水产品超过200吨的企业,其贷款资金经认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2厘的半年贴息补助等等。鼓励拓展内销市场,推动水产加工产品进连锁超市(店),对于新进入连锁超市(店)且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在国内大中城市设立直销店,对按“象山海鲜”统一标式新设立的直销店且带动作用明显的,每店面给予一次性2—3万元补助。
水产行业扶助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行业发展难题,在推动我县特色水产行业发展的同时,有利于提高县域经济实力,增加农(渔)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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