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4月1日起,长江湖南段禁渔3个月,其中长沙禁渔水域为湘江长沙段(昭山至铁角嘴)、浏阳河段(东屯渡大桥至湘江河口)、捞刀河段(廖家渡桥至湘江河口段)。禁渔期至6月30日中午12时结束。
禁渔期内,相关水域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捕捞、动用浮水工具垂钓作业;捕捞人工繁殖生产用种鱼及科研需要用鱼,必须经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对于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作业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没收渔获物、渔具、违法所得和罚款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除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外,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如发现有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可拨打0731-88667058、82273400举报。禁渔期内,长沙市将对生活有困难的渔民进行临时救助,并将没有纳入低保的困难渔民纳入低保范围。
此前3月10日,洞庭湖已提前实施了禁渔。省畜牧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洞庭湖是白鳍豚、江豚、中华鲟等洄游性珍稀鱼类理想的生存和繁衍场所,这些洄游鱼类大多数在长江入海口产卵繁殖,洄游洞庭湖生长发育。洞庭湖禁渔为这些洄游鱼类提供了最佳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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