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今年,连续实施20多年的南四湖禁渔期制度已于3月15日正式启动,6月25日止为百日禁渔期。期间,南四湖及其贯通河道水域全面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同时上下级湖各5万亩常年禁渔区仍禁止捕捞作业。为确保禁渔效果,微山县近几年加大了对违规捕鱼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禁渔首日,南四湖全湖水域未发现违法电捕鱼现象。
据渔业部门介绍:2008以前,尽管我国 《刑法》早就有对违反 《渔业法》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进行了定罪,但由于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大多数违法生产案件都以经济处罚结案,极少数人追究刑事责任。2008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给予了细化司法解释,对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六种情形可立案追诉,加之渔业部门对违规捕鱼的行为和渔业柴油补贴挂沟,实施捕捞限额的在禁渔期间开展大规模的人工放流活动,南四湖渔业资源逐年得到较好的恢复性增长,野生鱼类种群结构得到优化。组建依法集中行使县渔业、林业、工商、水资源、风景名胜区、航道保护、国土资源管理7个部门的全部或部分湖上行政处罚权的微山县南四湖管理行政执法局,解决了多年来南四湖管理方面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执法力量分散、执法力度不大和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由于管理采取密频率的巡查,大力度的治理,使渔民依法从事渔业生产的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护湖、爱湖的意识明显增强,渔业生产秩序从而较往年逐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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