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3月5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渔业成品油补贴申请工作已启动,根据日前省里有关部署,我市补贴政策将实行新政。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今年渔业成品油申请补助对象主要包括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辅助渔船不作为补助对象。
年油价补助用油量(吨)测算方式,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用油量测算参考标准的通知》中制定的参考标准执行。
补助方式也有所改变,即实施当年成品油涨价第二年补助的机制,改变过去国家先根据各省(市、区)上报的渔船数据,再按照当年成品油涨价幅度预拨补助资金的做法。也就是说,现在申请的油价补贴,补助的是去年剩余(未发)的油价补贴资金,2010年油价补贴资金将在2011年发放。
据悉,以上补贴资金,只有当国家有关部门确定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后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才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则停止补贴。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