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乐福超市,这样的袋装冰海鲜产品很常见。
罗先生专门买来冷柜,装满取证的冷冻水产品。
本报记者蔡志军报道一包水盘翅,标着净含量596克,但实际检测出的含量为375克,实际短缺221克!一包象牙海参,标着净含量356 克,而实际短缺130.5克!一包辽刺参,标着净含量270克,实际短缺101克!
一个普通的深圳消费者,在一次不经意的消费行为中,竟揭破了一个存在了数年之久的冷冻水产品行业秘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本报记者和这位消费者一起来到超市进行调查,揭开这个行业的秘密真相。
发现
一包水里漂着两小块鳕鱼
袋装冰海鲜解冻:
一包水里漂着两小块鳕鱼
这位消费者姓罗,住在福田,曾在连锁饮食店做过管理,干过房地产,目前算是自由职业者。他告诉记者,他和太太都是冰冻海产品的喜好者,几年来,虾肉、鳕鱼、翅、参等各种冰冻海产品都买来吃过,一般都是把包装袋剪开取出海产品放在水里解冻,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冷冻海产品有什么问题,直到去年国庆节。
2009年的国庆节,罗先生在家附近的家乐福买了一包“阿拉斯加狭鳕鱼”,塑料袋里装着两块冰冻的鳕鱼肉,看上去又大又漂亮,似乎取一块就够吃一顿了。回家后照例解冻,平常他都会剪开包装来解冻,但是那一次他直接把鳕鱼连包装一起扔进了水盆里。过了一会儿,他取出那包鳕鱼一看,惊讶地发现了一包水。开始他以为包装袋破口进水了,仔细一看包装袋完好无损,是袋子里的冰融化成了水。好家伙!一袋鳕鱼的三分之一是水!看上去就像两条鱼在水里“游动”。
罗先生把两块鳕鱼取出来晾干水,最好只剩下一小块,再放进烤箱一烤,他再一次惊叹:原以为吃一块就足够了的鳕鱼,两块全烤了根本不够吃一顿。
想着自己这么多年一直都在花钱买这样的高价“水”,罗先生气就不打一处来。他立即来到家乐福交涉。家乐福方面给他的答复是:可以把货退了。“就这么简单的处理?”罗先生说,之前我们已经吃过的,还有别人吃过的,怎么算?家乐福方面答复竟然是,冷冻水产品都是这样穿冰衣卖的,只是你一定要较真,就跟你退货了。
“你不找他,他就当没事。”罗先生对记者说,冷冻水产品出现在超市大概有10年左右的历史,从一开始,冷冻水产品就是这样带着三分之一的冰衣(水分)卖给消费者的。
调查
花的钱三分之一买的是冰
“净含量”的背后:
花的钱三分之一买的是冰
在中心城家乐福,记者和罗先生来到了冷冻水产品柜前。这里摆着两个大冷柜,塞满了品种众多的冷冻水产品,按重计价的商品都贴着该商场的标签。
记者随手拿起一包冷冻“狭鳕鱼”,产地为阿拉斯加,标价为33.6元/千克,标明净含量为0.492千克。记者把这包鳕鱼放到电子秤上称了一下,显示的重量和标示的净含量大致相同。罗先生特别提醒记者注意这个“净含量”,“很多消费者都不会在意这个净含量是什么,不知道自己花出去的钱可能有三分之一都是买了水。”
罗先生专门查了一番国家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定义净含量: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
“根据这个国家定义,鳕鱼的净含量应该是除去包装袋和冰衣后的量。而现在标示在商品标签上的净含量,是包含了包装袋和冰衣的重量。”罗先生说,显然,商家把冰衣也当作价格昂贵的鳕鱼一起卖给了消费者。
罗先生认为,因为保质的需要,这种冷冻水产品穿冰衣是必须的,但是冰衣不应该计算在净含量内,把冰衣计算在净含量内,就是商家在欺负消费者不懂了。“这是一种欺诈行为。”
发现这个秘密后,罗先生又先后去了自己常去的吉之岛和沃尔玛,发现这里销售的冷冻水产品,都是连同冰衣一起计算了净含量。沃尔玛标注的不是净含量而是重量,后来罗先生向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咨询,检测院答复说一样认同为净含量。
较真
不少知名超市均是同样做法
自掏腰包去检测:
不少知名超市均是同样做法
冷冻水产品到底存在怎样的秘密?自己的判断对不对?罗先生决心一探到底,把商品送到权威部门检测。
他去南山区海岸城吉之岛,随便购买了三袋冰冻海鲜——水盘翅、象牙海参及辽刺参各一袋,然后送去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检测。每件样品检测费用500元,罗先生掏了1500元。
2009年12月1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出来了:水盘翅1袋,净含量标注为596克,实际含量为375克,偏差221克;辽刺参1袋,净含量标注为270克,实际含量为169克,偏差101克;象牙海参1袋,净含量标注为356克,实际含量为225.5克,偏差130.5克。
根据检测报告备注说明,参照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要求,水盘翅预包装商品单件最大允许短缺量为15克,辽刺参预包装商品单件最大允许短缺量为9克,象牙海参预包装单件最大允许短缺量为10.7克。
罗先生算了算,那件水盘翅样品的偏差率为37.08%,辽刺参样品的偏差率为37.40%,象牙海参样品的偏差率为36.66%。
“这也就是说,两三百元一袋的水盘翅,我三分之一多的钱是买了冰衣。”罗先生拿着检测报告,心里打翻了五味瓶。“可能10年以来,所有购买这种冷冻产品的消费者,都把三分之一的钱花在了购买冰衣上面,这样算下来,商家赚取的是怎样一笔庞大的钱啊!这不是暴利是什么?!”
维权
发现最高偏差
竟达58%
花费万余元取证:
发现最高偏差
竟达58%
为搜集证据,罗先生花1800多元买了一个冷柜,又到各大超市购买各种各样的冷冻水产品,光家乐福就跑了8家,这些冷冻水产品装了满满一冷柜,价值1万多元。
在把样品送检之前,罗先生最先向“12315”作了投诉,后来又亲自去了市场监管局。他在投诉信中写道:通过几个月对深圳不同家乐福超市的跟踪调查取证,我发现各超市销售的冷冻水产品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家乐福超市销售的冷冻水产品都存在实际净含量与标示净含量严重不符的情况,普遍缺失量为15%~40%;二是各家乐福超市销售的冷冻水产品的冷藏及管理均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导致销售的冷冻水产品有质量下降的可能,一部分商品还存在标示保质期与国家或行业的标准不符。这些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和商业道德,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罗先生要求市场监管局进行核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他提出几点要求:1、立刻停止侵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将相关商品全部下架,并通过媒体向广大消费者道歉;2、通过自查,主动将近几年的相关违法所得作为公益基金反馈社会(可以以近几年所有冷冻水产品总销售额的15%来计算);3、依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接受工商、质监部门的处罚;4、将本人为取证而购买的商品全额退还,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市场监管局派人进行抽样调查,印证了罗先生的发现。这些袋装冰海鲜最高偏差竟达到58%。
在市场监管介入调查的同时,家乐福公关部门找到罗先生,要求以几万元私了此事,被罗先生拒绝了。
“我不是职业打假人,我不需要这个钱,我只是想为消费者讨个公道。”罗先生对记者说,他至今还在等待着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
等待
消委会即将公布
调查结果
商家依然故我:
消委会即将公布
调查结果
然而,令罗先生失望的是,直到最近本报记者和罗先生走进这些超市,超市依然我行我素,冷冻水产品依然穿着高价冰衣卖给不知情的消费者。
稍有变化的是,家乐福在冷冻品柜上方挂出一个“温馨提示”:根据各类冷冻水产品不同的特性,所附带冰衣的重量亦有不同,冰衣占该商品总重量的比例区间大致为20%~50%;商品的销售价格同时包括了商品本身及其所附带冰衣的价格。这个“温馨提示”证实了冰衣是和商品同价的。
罗先生告诉记者,市消委会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将于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调查结果,本报将进行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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