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更好地适应海洋新时代的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中进一步考虑了海洋因素,探索了在经济、科技、文化、政治、军事、外交等多方面如何实施陆海统筹协调的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海洋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开创海洋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对海洋事业发展面临形势的基本认识
海洋是一个沿海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与资源基地,合理开发、切实保护海洋已经成为关系沿海各国生存、发展和强盛的重大战略问题。
我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旺盛,但陆地空间不足,资源有限,长期以来能源、资源的短缺与发展空间的不足一直是限制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我国是一个陆地大国,同时也是个海洋大国,拥有广阔的管辖海域,环境条件优越,海洋资源丰富,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海洋在接替和补充陆地空间和资源不足等方面潜力巨大,开发利用海洋来缓解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食物、能源和水资源紧张局面具备现实需求的必要性和经济技术的可能性。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工作。党的十六大在规划我国未来20年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时,将“实施海洋开发”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将海洋作为专门一章进行规划部署;《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也把海洋科技列为我国科技发展五大战略重点之一。由此看出,海洋大开发的时机已经成熟,海洋事业将日益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把眼光转向海洋,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以海洋作为自然资源开发的后备战略基地,为中华民族开拓生存发展空间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十一五”规划特点及对海洋事业发展的指导作用
研究分析“十一五”规划,可以发现这样一些特点。首先,“十一五”规划首次将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贯穿纲要的一条红线。海洋作为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最后空间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领域,必然要在海洋事业的发展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从“十一五”规划的指导原则所确立的6个立足点中,可以找到确定海洋工作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基本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在新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观念、新思路和新举措,我们可以从“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中寻找到海洋工作的着力点。
其次,《纲要》第二十六章第一节明确指出海洋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的工作重点,这是国家关于海洋发展的重要指示和规划,它为今后一个时期海洋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根据“十一五”规划原则和目标,要求海洋工作重点实现海洋产值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海洋开发方式由资源消耗型向可持续发展型转变,海洋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向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型转变,海洋管理机制由行业分散向综合协调转变。在这四个转变中,其中主要内容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对海洋可再生资源,要改善其利用效率,既要尽可能多地对其利用,又要保持生态系统有较强的恢复能力和持续再生产能力;对海洋不可再生资源,要有计划地适度开发,并着力提高循环利用的水平;不断完善保护海洋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和执法管理,抓紧实施长江口等重点海域的综合整治方案;重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和极地区域,依法实施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重点的海洋综合管理。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创海洋事业新局面
与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相适应,高度重视海洋开发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尽快实现四个转变,促进海洋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开创海洋事业新局面。
一、开展陆海统筹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 “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要继续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在“十一五”以至更长时期,按照中央提出的总体战略部署,开展陆海统筹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注重培育增长极,依托沿海地缘优势,继续构建和壮大沿海经济增长核心区域,在沿海地区积极推动形成珠江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的协作型经济带。
二、推进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海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循环经济是“十一五”规划的主题思想之一。为促进海洋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必须重视培育海洋经济发展的新要素,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海洋产业,发展新兴海洋产业,提高海洋产业现代化水平,推动海洋产业集群的形成,构建特定的国家海洋开发竞争优势,努力使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提高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实现《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
三、不断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全面规范海洋开发秩序。今后几年,要不断深化海洋体制改革,强化海洋综合管理,紧紧围绕海洋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做好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海洋权益维护三大管理工作,全面规范海洋开发秩序。特别要加强各级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海洋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建立适应海洋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协调机制,维护海洋经济领域的市场秩序,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为国内外企业进入海洋经济领域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整体海洋经济的发展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
四、加速发展海洋科技,为海洋事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十一五”期间,要加快海洋关键领域高技术研究,超前部署,抢占制高点,实现重点跨越,坚持科技创新,面向国际市场,遵循“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的基本原则,提高海洋科技创造力,以高科技为先导,形成高技术、关键技术、基础研究、基础性工作各个层次相结合的战略部署,加速实现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业务化。今后几年,要以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创新机制,促进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的紧密结合,为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和海洋事业的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南方渔网编辑: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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