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2003年制定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逐步把我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近10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年均增速为16.4%,比同期GDP增幅高出约3个百分点。2008年海洋生产总值29662亿元,占GDP的9.87%,占全球海洋经济的1/6;海运总量及钢铁、石化、火电、船舶等临港重化工业产出,高居全球首位。同时,积极参与极地科研考察、深海矿产资源勘探,出台《海洋环境保护法》、《港口法》、《海域管理使用法》、《海岛法》等法律,依法推进海洋开发。
浙江海洋优势独特
沿海省市分别确立独具特色的海洋开发战略。国家积极谋划沿海经济带建设,相关各省市积极呼应,找准主题,勾勒战略部署。其中,辽宁围绕“五点一线”,构筑“以点连线、以线促带、以带兴面”的沿海空间联动发展格局。天津重点进行制度改革创新,构建统一、开放、高效、公平、规范的市场经济体系。江苏依托连云港欧亚大陆桥和丰富的滩涂资源,推进大港口建设、大项目引进和大产业发展,形成港口、产业、城镇三位一体综合开发体系。上海加强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和业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提升国际金融和航运服务水平。福建通过经济全面对接、文化全面融合以及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海峡两岸合作交流前沿平台。广东强调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建立更加开放、完善,更具示范带动作用的市场经济体系。广西以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建设联结东南亚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海南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
海洋资源是浙江最大自然优势。浙江拥有丰富的港、渔、景、油、涂、岛、能等海洋资源,组合优势明显,适宜规模化开发,是我省最大自然资源优势,在全国拥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其中,深水岸线达506公里,约占全国1/3,相对集中分布于宁波—舟山港域,是我国建设世界级深水港群的最佳选址。海岛数量约占全国40%,是国家东海油气开发、海洋权益维护和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载体。舟山渔场为全球四大渔场之一,近海最佳资源可捕量居全国第一。东海油气资源前景看好,主体部分位于浙江海域。滩涂资源面积近400万亩,约占全国13.2%,是我国沿海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新空间。海洋旅游资源约占全国13.7%,特色明显。海洋能蕴藏丰富,可开发潮汐能装机容量占全国40.8%,潮流能占全国1/2以上,近海风能资源较丰富,开发潜力巨大(详见表1)。
浙江海洋战略区位优越。浙江海域位于长江黄金水道入海口,毗邻台湾海峡和日本海域,对内是江海联运枢纽,对外是远东国际航线要冲,在我国内外开放扇面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沿海地区位于我国“T”字形经济带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区,是长三角地区与海峡两岸的联结纽带。依托广阔腹地和深水岸线等资源,加强深水岸线的开发利用,既可作为我国海上交通运输主枢纽,也可作为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战略物资的储运、中转和贸易主基地,还可作为海防前哨,加强“海上通道”安全保护的“主阵地”。
浙江海洋综合实力较强。2008年浙江沿海地区实现生产总值1.5万亿元,人均GDP达5.5万元;海洋生产总值2677亿元,基本形成完备的海洋产业体系。海运业发达,宁波—舟山港跻身全球第二大综合港、第八大集装箱港(见表2);2009年,该港的货物吞吐量已突破5.7亿吨。石化工业产值突破4000亿元,船舶工业产值592亿元,分居全国第四、三位。海水综合利用业全国领先,海洋旅游、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等新兴行业成为海洋经济新增长点。同时,全省拥有国家海洋二所、杭州水处理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团队,以及浙江海洋开发研究院、浙江海洋科学院等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浙江海洋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意义重大
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海洋开发。1993年以来,海洋开发经历了“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大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港航强省”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鲜明的主题,编制相应的规划,出台配套的政策,海洋经济发展方兴未艾。在新形势下,响应我国“建设海洋强国”和沿海经济带开发战略,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把浙江海洋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可作为海洋强国战略重要组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障对外贸易和战略物资储运安全。浙江海域是东海陆架盆地的主体,是东海油气资源主蕴藏区,也是维护东海权益的前沿阵地。浙江海洋开发纳入国家战略,有利于增强浙江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能力,保障海洋通道和战略物资储运安全,增强国际航运服务竞争力,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二是可顺应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临港重化发展、提升经济开放水平。我国已进入人均GDP3000~6000美元新发展阶段,经济结构加快从轻工产业、低加工行业向临港重化工业、高加工行业转变。浙江海洋开发纳入国家战略,有利于发挥区位条件、城市依托和港口优势,构筑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有利于发展高附加值船舶、环保型石化、成套装备等现代临港重化工业,提升参与国际经济竞合的层次和能级。
三是可完善沿海地区生产力布局,提升长三角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在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进程中,需要更好地推进“东部率先”发展。浙江海洋开发纳入国家战略,将增强服务长江流域发展的能力,强化沿海经济带的战略支撑,也有利于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全球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国际竞争力世界级城市群。
四是可强化海洋开发管理体制探索创新,保障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经济发展活力最大释放。海洋开发管理体制“多龙治海”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海洋资源科学、有序开发有待加强。浙江海洋开发纳入国家战略,有利于探索和完善深水岸线、海岛、滩涂等海洋资源开发与管理体制,有利于发挥民营企业优势,释放海洋经济发展活力。
五是可有助开拓国土新空间,构筑浙江发展新平台。浙江人多地少,可开发陆域空间有限,伴随港口开发、城市群建设,经济、人口重心正向沿海地区转移。浙江海洋开发纳入国家战略,有助于积极、有序开发“蓝色国土”空间,规划建设一批重要深水港区、临港新城、海洋产业基地和海洋生态保护区,构筑发展新平台,推进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为全国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积累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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