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太湖村的800多户渔民领到了一张由农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这意味着这些渔民围网养殖的合法权益,今后将有明确的法律保障。记者了解到,目前东太湖地区共有2887户渔民成功申请到了滩涂养殖使用证,太湖村的800多位养殖户,成为了省内最先持证养殖的渔民。
据介绍,2009年为了保护太湖水源水质,苏州在东太湖区域内先后清除了16.9万亩围网,目前当地只剩下4.5万亩围网养殖安置水面,供渔民养殖使用。为了维护渔民们的合法权益,去年下半年太湖渔管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要求,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报为苏州东太湖地区的近三千户渔民批准核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渔民们在获得此证后,在批准使用期限内使用水域、滩涂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
据介绍,颁发养殖使用证后,不仅能有效保护渔民的权益,同时也使得太湖渔业的行政管辖更为严格,每一户渔民能使用多少面积的水域滩涂,都将在证书上标得明明白白。据悉,此次颁发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有效期为两年,期限年满后将统一更换新证。今后,未取得养殖证的个人或单位,将不享有使用全民所有的养殖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权利,倘若有人擅自在全民所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不仅其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了这张养殖证,就等于有了‘房产证’,今后我们养起蟹来就更‘理直气壮’了”,昨天下午,手捧着崭新的养殖使用证,吴中区东山镇太湖村渔民沈巧法心里乐开了花。与沈巧法一样,东太湖2887户渔民都将持证养殖。据悉,东太湖发放养殖使用证,这在省管湖泊中尚属首家,不仅有利于围网整治后的规范管理,也是维护渔民养殖权益的重要举措。
昨天下午,东山镇太湖村的873户渔民聚集在一起,翘首以待太湖渔管会工作人员的到来,与渔政人员一起来到的还有873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太湖渔管会办公室副主任吴林坤告诉记者,这张养殖证是太湖渔民养殖使用权的有效凭证,由农业部制作,盖有江苏省人民政府养殖许可专用章,受到法律保护,可以说是渔民的“保护神”。同时,渔民持证养殖后,也利于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尤其是在东太湖围网整治后,对4.5万亩养殖区域和2887户渔民进行有效监管和保护。
记者翻开沈巧法的养殖使用证发现,里面标明了老沈在太湖的水域、滩涂养殖总面积为15亩,并有详细的地理坐标和四至范围,还附有水域、滩涂界至图。“这就像房产证一样,把我的养殖水面划定了界限,在有效期限内,别人不得随意侵占”,沈巧法说。
据悉,东太湖的养殖使用证期限为两年,以核准使用期限为准,像沈巧法他们的养殖证,有效期从2009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有效期满后可到太湖渔政支队申请延长使用期或注销。其间,有渔民需转让养殖使用证的,按照相关申请程序变更信息。同时,养殖使用证采取年审制度。
“以前大家各自为政,养殖水面是‘抢’出来的,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有了养殖使用证,就名正言顺合法合规了,我们渔民也就有了底气。反过来,规范养殖最终是为了保护太湖水环境,保护得好,我们渔民今后才有饭吃”,在昨天的养殖证发放现场,太湖村渔民沈巧才的一席话,道出了很多太湖渔民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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