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日前从广东省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5年来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2400多万元,用于我市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目前江门市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现正积极做好下一阶段沿海渔民转产转业工作计划及项目申报工作。
据悉,江门市自2004年开始实施省人大“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5年来,各级财政共安排我市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2468.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078.62万元,省财政533.9万元,市财政配套856.0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淘汰拆解渔船、渔民安居工程、渔业产业发展和渔民培训等项目。
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淘汰拆解渔船97艘;完成73户特困渔民的安居工程;开展渔业产业发展项目2个,其中位于台山广海镇无公害咸鱼、鱼干深加工项目已完工投产,南沙渔业生产渔船动力革新项目正在实施当中;举办转产转业渔民技能培训班9期,培训渔民574人。通过实施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议案,较好地解决了沿海捕捞渔民在生产、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引导传统捕捞渔民向水产养殖、休闲渔业等方面转移,降低了海洋捕捞强度,促进了海洋捕捞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了渔区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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