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南方农村报资讯:中国庞大的罗非鱼产业建立在滥用性激素基础之上,须警惕成为美方设置贸易壁垒的借口
12月中旬,珠海斗门区的10多位罗非鱼养殖户心里有了底,今年开春放苗时,他们不慎买到劣质罗非鱼苗,自繁现象严重而导致亏本。经过大半年的谈判和协商,鱼苗经营者承认该批鱼苗雄性率偏低,愿意补偿20万尾鱼苗。最近几年,养户与苗场因罗非鱼苗雄性率偏低而引发的纠纷并不鲜见。鱼苗质量优劣,虽有多个考量因素,但毫无疑问,雄性率高低已成为衡量罗非鱼鱼苗质量的最重要标准。
什么样的罗非鱼苗才是优质苗?“长得快,雄性率高,起码要在95%以上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虽然对鱼苗雄性率没有明确规定,但在一般养殖户看来,95%已是确保养殖效益的底线,“最好全部是雄的,一条雌性也没有。”
以目前的科技手段判断,要达到如此之高的雄性率,必须使用性激素。有业内人士甚至透露:虽然国家禁止使用性激素,但目前只要做吉富品系的鱼苗,就一定要用性激素。
使用性激素是潜规则
雄性率直接关系养殖效益,养殖户如果购买到雄性率低的罗非鱼苗,母鱼多了,产仔就多,这必然导致母鱼长不大,产量随之降低。
“全雄罗非鱼苗”、“雄性率99%”……为招揽顾客,苗场无不以高雄性率为卖点,打出动听的广告,而要真正满足养户的需求,最便捷的途径就是使用性激素。
罗非鱼刚引进中国时,多在土塘养殖,自繁现象严重。但彼时鱼价较高,养殖户即便按照粗放的养殖方法,获利也颇为丰厚。1980年代初,我国科研工作者培育出奥尼罗非鱼,这种鱼杂交而成,具有天然的高雄性率,培育成功后,普及很快,把罗非鱼养殖带入高雄性率时代,养殖面积也迅速扩大。
1994年吉富罗非鱼进入中国,凭借优秀的生长特性,迅速流行。和杂交而成的奥尼鱼不同,单种繁殖的吉富鱼,如果不使用性激素处理,雄性率仅接近50%。要违背生物本性,使雄性率达到95%以上,就必须使用性激素。
进入21世纪,随着国际市场需求逐渐提升,在出口的带动下,我国罗非鱼养殖迅速普及。一方面,国内各养殖场之间竞争愈加激烈,罗非鱼市场已转变为买方市场。另一方面,在国外,性激素被允许用来提高养殖产量,我国罗非鱼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然要与国外养殖场站在同一起跑线,才能赢利,这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压低成本,提高单产,加快养殖速度。市场不断发展,推动了行业对罗非鱼雄性率的不断追求,进而造就了中国庞大的罗非鱼产业。
2002年9月,农业部出台《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规定:甲基睾丸酮(包括丙酸睾丸素、去氢甲睾酮以及同化物等雄性激素)为禁用渔药。2003年9月,农业部又公布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注明:“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
但事实上,目前鱼苗使用性激素的情况相当普遍。整个行业处在“大家都知道,但谁也不愿意多说”的状态。以至于在鱼苗经营中,吉富罗非鱼鱼苗雄性率若不远高于自然状态,即被认为是“劣质鱼苗”。
回顾罗非鱼行业的发展历史,性激素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高产增效均来源于此,对于这种行业乱象,渔业主管部门的态度也颇为暧昧。各地渔业部门在每次检查中,均把性激素列为核查对象之一,但核查结果往往和现实存在较大差异,众多业内人士也有意无意地回避这一话题,性激素似乎成为被有意忽略的角落。
“主管部门其实是两难!罗非鱼产业发展这么大,政府肯定要鼓励扶持。只有不断增加产量,提高效益,才能在国际上有竞争力。做到这一点,就离不了性激素。但完全放开使用也不可行,目前水产苗种行业连准入制度和行业标准都没有,假如国家对性激素解禁,局面恐怕一下会乱掉,监管不了。”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国内水产行业恰处于从粗放经营向产业化发展的转型期,加之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缺乏,无论性激素解禁与否,主管部门都难于做到有效监管。
性激素使用手法粗放
记者在珠三角某苗场采访时无意中看到,苗场一个隐蔽的小房间内,一个个桶装容器里盛着浅白色溶液,里面游动着刚孵化出的鱼苗,一旁还有工人不断把鱼苗放进已经溶好药物的水里。记者询问白色溶液为何物,苗场主讳莫如深,笑而不答。工人私下透露,甲基睾丸酮为白色晶体,加水溶化后即是此种白色液体。
事实上,甲基睾丸酮并非神秘之物,在药店就有销售,一些商务网站上“供应甲基睾丸酮”的信息更比比皆是。
罗非鱼的繁殖能力甚强。人们很早就发现在土塘养殖模式中,会产生大量自繁小鱼,既浪费饲料,又挤占水体空间,降低养殖效益。同时,罗非鱼有雄性生长速度比雌性快1倍左右的特性,为了提高养殖效率,养殖者自然追求尽量多养雄鱼。据了解,美国及其他国家的罗非鱼行业允许使用性激素,但严格规定只限于幼苗阶段,即从卵黄囊消失、开口进食开始,而且在使用剂量、使用时间、鱼的数量、水温等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目前,虽然国内绝大多数苗场都在使用性激素实现转性,但由于多处于地下操作状态,国家对于如何使用相关产品没有技术标准,因此,技术水平不同,使用的方法也不同。
技术水平较好的苗场会筛选同一时间段内孵出的鱼苗,采用酒精溶解性激素,然后采取喷洒饲料的方式,使同一批鱼苗均匀吃到含有性激素的食物,并且保证以此种方式喂养足够时间,这样培育出来的苗,激素摄入量比较均匀,在定量控制激素使用的同时,也能达到较高的雄性率。而众多中小苗场,在技术细节上往往控制不足,甚至仅把药物溶进养有鱼苗的水里而已。这容易导致鱼苗品质下降,处理时间过少,雄性率不足,若过量则易导致畸形。
庞大产业基础不牢
“事实上,作为中国罗非鱼最大的出口市场,美国方面完全知道我国使用性激素的情况。”这已是行业内尽人皆知的事实,姑且抛开农业部的禁令,现实一点看,广泛使用性激素的现状,究竟会给行业带来多大的风险,确实需要相关部门认真评估。
目前,中国罗非鱼年产量超过100万吨,约占世界总产量的50%。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此庞大的产业,基础就是性激素。
目前,尚未见到从商品鱼或者加工品中检出性激素过量的消息。从科学角度看,人体吸收过量性激素,会使儿童早熟、内分泌失调,对孕妇影响更大。对于较为敏感的药残问题,曾有苗种业人士指出,美国方面也允许使用性激素,该物质如仅在幼苗阶段短期使用,经过一造养殖后,鱼体内的性激素含量会降至正常水平,不存在药残风险。但国内众多苗场使用甲基睾丸酮的方法较为粗放,商品鱼是否存在药残却要另当别论,目前尚未见专门研究。
但也有来自养殖和外贸业的反对者提出,金融危机以来,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美国不是没可能以滥用性激素为借口,对中国罗非鱼实施贸易制裁。之所以没这样做,主要原因是,美国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中国的罗非鱼,一旦国际上罗非鱼产量够多,美国不再需要完全依赖中国,或者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他们完全可以做出不利于中方的制裁。
“这是整个行业的一根软肋,是握在美方的一张王牌。”从事罗非鱼出口的业内人士分析,绿色壁垒完全可以根据国家利益的需要设置,我国鳗鱼在日本遭遇“肯定列表”就是前车之鉴。此外,也有可能仅是技术问题,目前美国还未探索出测定性激素的有效手段,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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