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咸阳市水利局资讯:按照农业部水产品质量检测异地抽检的规定及安排部署,2009年10月14—16日,受农业部委托,河南省渔业检测中心抽样组按照农业部下达的抽样地点、品种、数量及有关规定,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兴平、武功、泾阳、三原5个县市区的14个养殖场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现场采样。共计采集样品14个,其中草鱼13个,鲤鱼一个,圆满完成农业部下达的抽检计划。经河南省渔业检测中心检验,14个样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药残含量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截止目前,2009年分别由农业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下达的五批水产品药残抽检计划已顺利完成,抽检范围包括全市13个县市区主要水产养殖场、部分超市及农贸市场,共抽取草鱼、鲤鱼、鲫鱼、鲂鱼、鳜鱼、河蟹、虾仁、扇贝、蛏子、水发鱿鱼等样品58个。经农业部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西安) 、河南省渔业检测中心等法定机构检测,抽检的59个样品中58个样品药残含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8.3%,其中产地抽检的40个样品药残含量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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