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输台小额贸易水产品有新规 检验检疫即查即放
发布时间:2009/11/1 9:33:01 来源:湄洲日报 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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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湄洲日报讯:根据福建检验检疫部门今秋推出新规定,莆田市将对输台小额贸易水产品实行“即查即放”便利举措,进一步推动莆台经贸交往。
据介绍,此项先行先试新举措专门用于以小额贸易方式输往台湾的水产品,旨在服务海西建设,促进两岸经贸发展,已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我市检验检疫部门将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简化手续,方便进出”原则,对此类输台水产品快速办理放行手续。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将开设专门报检窗口,优先受理对台小额贸易公司输台水产品申报业务,不再强制要求持证报检。对台小额贸易公司或其代理人若无法及时提供完整随附材料,亦可先办理报检业务及相关手续,事后再补齐所缺材料。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还继续放宽输台水产品生产企业、养殖场准入要求,暂不实施有关备案、注册等有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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