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2004年02月26日新闻)新华网消息 浙江海宁市农民谈雄伟认为本地两家企业排放污水造成了自己上万只河蟹死亡,带来损失达十万元人民币之巨。在几经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他于日前将这两家企业告上法庭。
谈雄伟曾是海宁市周王庙镇荆山村南洋三组河蟹种蟹暂养场的养殖户。他在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中称, 2002年11月27日至12月18日间,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使自己养殖的种蟹大量非正常死亡,经镇、市农经渔政部门有关人员现场目击确认,死蟹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08494.90元。此后至2003年1月,种蟹还在不断死亡,据初步估算,死蟹造成的最终经济损失达25万元左右,这对于他这个小本经营的养殖户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事件发生后,经有关专家会诊,排除了种蟹自身发病致死和农药致种蟹死亡的可能性。水样及种蟹被送到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进行诊断化验,结论表明:种蟹死亡的原因系水质所引起,“鳃丝中的大量细小颗粒状异物是引起蟹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河蟹鳃丝组织造成损伤,导致细菌感染或小颗粒直接影响鳃的代谢,引起呼吸不畅而死亡”。
谈雄伟养蟹用的水取自临近钱塘江的新塘河,而新塘河的水是渔业用水,绝对不允许排放工业污水,那么,造成河蟹死亡的水源是如何被污染的?据介绍,在河蟹养殖场附近,靠近新塘河有海宁新华制浆有限公司、海宁邦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宁市之江造纸有限公司三家与造纸有关的企业,其中,之江公司的排污口直通钱塘江,在新塘河没有排污口,因此,之江公司不存在污染新塘河的可能,而另外两家企业在新塘河有一个共同的排污口,据这两家企业自己称这个排污口是排放生活污水的。但据谈雄伟所知,这个排污口不仅排放生活污水,有时也在偷排工业污水,2002年11月26日早晨,有人看见,通过这个排污口排放工业污水,同年12月4日,当这个排污口再一次排放工业污水时,被群众举报,市渔政站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两企业长时间排放污水的过程全部摄像下来,并经取样化验,检测结果是污水超标。
谈雄伟认为,这个排污口所排出的污水是新塘河河水遭受污染的唯一污染源。为此,他请求海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海宁新华制浆有限公司、海宁邦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赔偿前述损失。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采集: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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