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日前, 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局制定了《顺德区水产养殖事故处理规程》,并从2009年8月起开始施行。 该规程出台后,可按外来污染、人为投毒、管理不当、消毒药害等原因对事故进行分类,并对处理分工、上报程序、取样调查等方面都有详细指导意见,以后各级农业干部在处理事件时就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可以更快捷有效地处理水产养殖事故。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