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日报 讯:“广州花都食人鱼事件”假新闻又现玉山版。连日来,记者陆续接到网民电话,反映本报发布了“七一水库发现吃人鱼”的新闻,在全国各网站论坛转载,在各县市广为流传。本报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单位和人员,证实该“新闻”纯属造谣,相关单位和人员正在采取措施紧急辟谣,证实“吃人鱼事件”子虚乌有。
网络又现“吃人鱼事件”
根据市民林先生反映,记者在百度里进行搜索,一下就搜到了数个关于“七一水库惊现吃人鱼”的帖子。据记者在网上搜索,记者在网址为:qun.51.com(51群组大社区)发现该帖子。该帖最早出现在“玉山人总群”(7月31日)和“玉山文苑吧”(8月5日)。帖子里图文并茂地称《上饶日报》登载了一吃人鱼吃人后终于被捕的消息。帖子发出后,很多论坛纷纷对帖子进行了转载,看过帖子的人也纷纷向玉山县七一水库管理部门拨打求证电话。
记者发现帖子的内容大致相同:“上饶日报消息,最近有个人到七一水库游泳溺水死亡,才发现惊天秘密,竟然是一条有3米多长、头有一米多宽的吃人鲶鱼所致。宰割鲶鱼后,惊人的发现:在其肚中竟然有人的骸骨。由于事件影响大,当地政府怕影响当地的旅游,下令封锁消息,但却有现场的人用手机拍到捕获的吃人鱼。 但该鱼十分狡猾,后被武警及时撒网收网,拖上岸边。”
记者在帖子里看到,发帖人不但写得神乎其神,而且还配上了两张一群人围着一条大鱼的图片,以佐证帖子内容的真实性。
帖子移花接木为猎奇
帖子发出后,迅速被国内几大网站论坛和一些博客转载。除了引来部分网友的惊叹、好奇外,不少人对此帖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
“淡水里是不会有那么大的鱼的,更何况是一个水库,一看就是假新闻。”网友“天幕”说。“这帖子太可疑了,没写出事情的发生时间。”网友“英雄本色”说。
随后,不少网友跟帖称,帖子内容纯属“移花接木”,根本不是发生在玉山的事情。“图文都是抄2007年广州的一宗‘吃人鱼’事件的,而且那件事也被证实了是假新闻”网友“快枪手”说。
记者搜索了一下,2007年有人发帖称,广州花都芙蓉璋水库出现吃人鱼,帖子的文字、图片与“七一水库吃人鱼事件”毫无二致。
据广州媒体记者调查,帖子里的“巨型食人塘虱”是渔民从南海打捞上来的一条鲸鲨,已被运至广州动物园海洋馆,照片也是捕获及运送时拍下的。
管理局问询电话多多
“七一水库里真的有吃人鱼吗?”从8月初开始,管理局的人每天都要接好多个这样的电话。18日上午,玉山县七一水库管理局谢局长告诉记者,水库里已经禁泳两个了,根本就无人下水游泳,再说水库里的淡水鱼也不可能长到300多斤的体重。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每天都有人往管理局打电话问怪鱼的事,他上网查看后才发现是有人在网上造了谣。
“这帖子纯属网友造谣,水库根本没发生这种事。”谢局长告诉记者,“我们这里是旅游风景区,别说吃人鱼了,溺死人的事都没发生过。”
据谢局长介绍,自从这帖子横空出世后,已经有不少人打电话或亲自跑来问“水库有没吃人鱼”。“我们只好来一个解释一个。你们帮我们辟辟谣,这造假的人太无聊了。” 谢局长说。
七一水库管理局的一位管理人员,在看过帖子里的图片之后告诉记者:“水库里怎么养得出这么大的鱼,这鱼一看就是海里的。还有人故意去抄这种假新闻,太无知了。”
吃人鱼事件纯属谣言
记者从玉山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网上出现的“吃人鱼”帖子后,让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上当了。宣传部接到七一水库管理局的反馈后,立即通过跟帖等各种途径紧急辟谣,目前这一谣言已经基本上平息下来。
据介绍,县委宣传部经过调查,玉山七一水库出现“吃人鲶鱼”的帖子属无稽之谈,是“广州花都食人鱼事件”假新闻的玉山版本,图文除了地点不一样外,其余的如出一辙。同时,本报声明并没有发布“吃人鲶鱼”的文字、图片报道,所谓“上饶日报报道”系捏造。据业内人士介绍,关于“大鱼”的图片明显是海鱼,图文就是移花接木。七一水库禁止游泳是玉山县委、县政府几年前就有的规定。七一水库是玉山县城10万人的直接饮用水源,所以才杜绝游泳。制造假新闻、发帖者散布谣言,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
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广大网民能理性辨清事实、抵制谣言。
发布虚假信息要担责
上饶市灵信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告诉记者,《刑法》和《治安处罚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散布和传播虚假信息要承担法律责任。发帖人的出发点,应该是为了满足大家一种猎奇的心理需求,吸引大家的眼球而已,超高的点击率和回复率,可能让发帖者在心理上产生一种满足感。但这种做法是一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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