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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17位渔民打捞海上沉船物被判盗窃罪获刑

发布时间:2009/8/10 15:46:42  来源:《法律与生活》杂志  编辑:石明凯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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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法律与生活》杂志资讯:

      一个传统渔村,29位渔民被抓,渔村的原有秩序被打乱。在法律专家眼里,此案是“海上梁丽案”、“水下许霆案”。

  “海上盗捞第一案”争议背后,是长期游离于公众视线之外的渔民群体。

  随着海洋渔业资源的日渐枯竭,曾经以海为生的渔民群体,遭遇转型之惑。

  “海上盗捞第一案”引发法律争议

  
  提要:打捞海上沉船物,是否构成盗窃罪,成为争议的焦点。

  2009年6月11日上午9时,17名被告人一字排开,站在被告席上。

  未等审判长宣布开庭,旁听席上已经哭声一片,这些哭声来自庭上被告人的亲属。

  17名被告人来自同一条工程船“康顺9号”。2008年5月,他们因在台州海域打捞沉船钢材被台州海警抓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7名被告人涉嫌“盗窃罪”。

  庭审中,17名被告人均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认为打捞沉船货物不属于盗窃。

  同期,被抓获的还有另一艘工程船“信宏168号”,该船上23名涉案船员也面临同样的盗窃罪名指控。

  “打捞海上沉船物,是否构成盗窃罪”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一家浙江媒体称其为“海上梁丽案”。

  此案被法学界人士称为“海上盗捞第一案”。在此之前,中国尚未有人因打捞沉船物品而获罪。

  截至本刊发稿时得到的最新消息,7月15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康顺9号”船员涉嫌盗窃一案,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认定为盗窃罪,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4年不等的刑期,并处4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罚金。“信宏168号”上船员案尚未庭审。

  起诉罪名引发争议

  6月11日,“康顺9号”船员涉嫌“盗窃案”,在椒江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此时,距17名被告人关押时算起,已经一年有余。当17名被告人被依次押上法庭时,旁听席上顿时一片抽泣声。

  旁听席上,除了从福建赶过来的被告人家属外,10多名海警人员也参与了旁听。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阵容也异常庞大,7名律师分成前后两排,坐在辩护席上。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指控,“康顺9号”于5月5日开始打捞,至8日凌晨被控制时,黄祥健4次将打捞钢材出售共得人民币228.21万元,现场查获钢筋钢板共199.13吨,估价约人民币942193元。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黄祥健等1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秘密方式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上,在此案提起公诉之初,就曾引起媒体关注。

  有浙江本地媒体当时报道此案时,与深圳机场候机楼清洁女工梁丽“捡”价值300万元黄金首饰被指控为盗窃而引起争议案件相提并论。

  当时椒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胡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尽管大海中的盗窃案件与陆地盗窃案不相同,但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本案情节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

  庭审中,17名被告人对海上打捞钢材的事实均无异议,但他们都认为打捞钢材行为并不属于盗窃。

  公诉方亦称,此案是浙江省首例海上盗捞案,而辩护律师则称这不仅在浙江是首例,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未曾有过。

  参与旁听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与犯罪学副教授、浙江省刑事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杨燮蛟介绍,“此案可称为‘海上梁丽案’、‘水下许霆案’,其典型性在于一个是在陆地一个是在海上,案件又是我国海警2007年12月行使刑事侦查权以来的第一起海域打捞沉船盗窃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的刑期长,犯罪嫌疑人数多,审前关押时间长,案件还牵涉国内国际、刑事民事海事行政等法律,定性疑难,极具探讨价值,所以关注的人也多。”

  海上捞钢,盗窃还是拾遗

  面对检方指控的“盗窃”罪名,17名被告人均予以了否定,“这根本不是盗窃”。

  公诉方指出,此案中“新杭州号”沉没后立即报告给海事部门,并申请打捞,且制订了详细的打捞方案准备打捞,船主并没有放弃所有权,而被告人是有组织,事先商量、预谋,被打捞上来的钢材也都是新的,被告人明知是有主物继续打捞,应定为盗窃罪。

  庭审中,多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

  第一被告人黄祥健的辩护律师、法学博士谢如程在辩护时称,被告人的打捞行为应属于拾得行为。谢如程来自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同时也是浙江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的理事。

  “本案打捞的沉船沉物,属于国际法上的沉没物,适用民法上的遗失物”,谢如程辩护称。

  “沉船位置无船看守也无浮标标注,处于脱离控制状态”,谢如程在其长达2万余字的辩护词中强调,“被告人获取行为发生当时,此物属于脱离占有物、脱离控制物,因此本案不构成盗窃”、“打捞行为具有实质上的社会有益性,侵占捞获物的行为才具有社会危害性,但这显然不构成盗窃”、“如果将未经行政审批、未经物主许可情况下实施的打捞脱离控制的沉没物的行为定性为盗窃,则等于明确:对此类打捞行为应一律以刑法来调整,我国民法和物权法关于拾得遗失物构成不当得利的规定则只能适用于陆地而不适用于海域。这显然是在错误理解法律。”

  对于船主并没放弃所有权的说法,辩护律师称,“不放弃所有权与事实上或社会通常观念上的占有和控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遗失物之主人不放弃所有权,还在积极寻找,甚至悬赏,仍不能将拾得行为定性为盗窃”。

  法庭上,原船主是否占有沉没的货物,成为庭上争议的焦点。

  另一位被告人孙瑞恩的辩护律师孙科峰辩护时称,“依海事惯例,可通过设置浮标或者设置打捞区或者禁捞标记的方式宣示有关权利人对沉没物的控制,而沉没船舶周围未设置任何浮标,亦未设置禁捞标记,更未划定打捞区等,沉船物处于未被占有状态”。

  多位被告人在庭上称,“没有浮标,没有船,什么都没有,只是茫茫大海”。

  谢如程辩护称,被告人所打捞的该沉船物,当时没有人实际占有和控制,不论脱离占有的沉没物价值是一千、一万,还是价值十亿、百亿,都是不可能构成盗窃对象的。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多位辩护人认为,此案与深圳机场清洁工梁丽“捡取”黄金案一样,本案中捞取钢材的行为,应该是“捡”来的,而不是盗窃所得。

  塞拉利昂船籍,应适用两国法律?

  此案的另一个特殊之处还在于,沉船“新杭州号”所属公司天道酬勤国际海运有限公司是在巴拿马登记注册,而该船舶登记地却在塞拉利昂。

  此外,沉船地点在台州海域大陈岛以外22海里处,属于我国的毗连区。毗连区指在领海外而又与领海毗连,由沿海国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辖权的一个海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国的毗连区宽度自领海基线算起为24海里。

  辩护律师孙科峰认为,船舶系一国领土的延伸,本案件的船舶沉没于我国毗连区,在法律地位上除我国享有限制的管辖权外,相当于公海,在该船舶(未解体)上的打捞钢材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在塞拉利昂国土上的行为。船上人员为中国人,按属人管辖原则,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要符合双重标准。其一,我国的刑法规定必须是犯罪的;其二,行为地法律也应当认为是犯罪的。两者缺一不可。

  而公诉机关对于此辩护则称,船上人员均为中国人,两艘工程船又挂靠在中国公司,理应管辖。

  “一般国家鼓励打捞沉船,擅自打捞不作为犯罪处理。在塞拉利昂是否将该类打捞行为作为犯罪处理,是公诉机关必须证明的内容。公诉机关未证明该内容,公诉管辖权依据不足,更不能以盗窃罪追究责任”,孙科峰在辩护中。

  辩护律师称,在刑事管辖权问题上,属地管辖是一个根本原则,属人管辖是次要的。在庭审中,公诉方多次提出,“康顺9号”工程船并无打捞许可证,属非法打捞行为。

  “未经审批的打捞行为,只具有行政法上的程序违法性,刑法未规定非法打捞罪,所以不能说是犯罪,只能说是一个手续未齐备、违反行政法规的非法打捞行为”,辩护律师称。

  案发毗连区,海警无权介入?

  此案发生地在毗连区,又成为争议的另一个焦点。

  庭审中,谢如程律师又提出,依照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领海及毗连区法》等的规定,只有当“违反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出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出现,海警和公安才能行使管制权。

  “本案中,打捞的并不是文物,既没有证据证明该打捞行为污染了海洋,也不存在上述的五种情形,对于一起普通的沉没物打捞案,公安海警等部门的介入,与法不合。”谢如程辩护称。

  对此,公诉方则称,根据公安部94号令,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第4条规定,“对发生在我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行为,由公安边防海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使管辖权。”

  而在辩护律师看来,此打捞行为本身未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或涉嫌犯罪,对发生在毗连区内的本案,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

  海洋立法,尚存模糊地带

  此案引起争议背后,凸显的是我国相关海洋立法的滞后。

  辩护律师提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案沉没船舶装载的是大量钢材,属于运营性船舶,其沉没的地点是我国领海之外的管制海域,依法应该及时打捞,即属于海事局规定的“海中沉没物应予及时清除”情形,在国际上,打捞沉船行为也都是鼓励的。

  而此案的法律争议,正是由打捞沉船而起。

  关于海洋沉船,有“十步一沉船”之说。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海洋中约有300万艘未被发现的沉船,这些沉船较为集中的地区大多是历史上海上交通较为发达的区域,比如地中海海域、欧洲到北美的航线、中国到东南亚航线以及中国到日本航线的海域等。

  “这些沉船中,又有文物船及普通船之分,在各国法律和国际法律中,一般依据沉船距今的年代和时间来进行区别管理和对待。例如,在国际海事组织的管理机制中,国际打捞法只适用普通沉船的打捞,而不适用于文物性沉船的打捞。”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与犯罪学副教授杨燮蛟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称。

  事实上,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但该办法制定于1957年9月。“此法律制定于上世纪50年代,明显滞后”,杨燮蛟表示,“沉船沉物打捞课题长久以来一直未受到国内法学界的重视,而近年来,随着船舶沉没事故的增多,矛盾日益凸显”。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套明确、完善的沉船所有权制度,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民法》、《海商法》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但是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很难满足实践中解决具体问题的需要。“我国急需一部新的有关沉船沉物打捞清除的法律来代替已经过时的上述法律、法规,以解决实务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

  随着海洋经济的再次崛起,海上相关争议也日渐增多,但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仍存在诸多模糊地带。

  比如在2007年12月以前,我国海上执法单位众多,但对海上治安与刑事案件,“过去没人管,也没有被追究”。

  我国海警部队从改革开放之初就已成立,但以打击海上走私、反偷渡为主。根据公安部94号令,从2007年12月1日起,《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开始实施,自此海警开始拥有海上刑事侦查权等。孰料,海警侦办的第一起海上打捞沉船盗捞案,就引起了巨大的法律争议。

  浙江省武警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副支队长徐岚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亦表示,有关海洋上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所缺失,很多地方没有明确,才引起争议,比如一些法律制定时更多地考虑陆地上的行为,如交通事故方面,海上也经常有交通事故发生。

  “海上盗捞钢材”始末

  本刊记者/沈雁冰

  提要:一艘外籍运载钢材货轮中途沉没,两艘福建籍工程船前来打捞沉船物,先后被海警截获。

  沉没的“新杭州号”

  沉船事故发生在一年前。

  2008年3月13日,天津新港码头,“NEW HANGZHOU”(新杭州)号货轮装载3797卷高速执轧钢盘元加硼和179卷冷轧带卷钢起航,驶往目的地越南胡志明市。货船上的钢材重约9000余吨,价值5000余万元。

  “新杭州”号隶属于天道酬勤国际海运有限公司,船籍登记在塞拉利昂,而所属公司注册于巴拿马。

  货船在途经台州湾海域时,由于机舱进水,在大陈岛东南20余海里处沉没,船上9000余吨钢材也随同货船沉没在40多米深的大海深处。

  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和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闻讯后,展开海上营救,在当地渔船的协助下,23名落难在海上漂流的船员被全部救起。

  当日,台州海事局启动防污染应急程序。据浙江海警一支队介绍,事故发生后,为减少损失,天道酬勤国际海运有限公司委托了舟山的东海打捞公司对沉船进行探摸,同时船主向海事部门申请打捞。因“新杭州号”的所有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时,就哪一方支付打捞费用产生分歧,还未开始打捞。

  海上打捞者

  价值5000余万元的沉船钢材,就像深埋海底的宝藏,吸引了诸多人的目光。

  一个多月后,两艘工程船“信宏168号”和“康顺9号”,出现在沉船海域。

  2008年5月3日下午,海上风平浪静,浓雾笼罩。“信宏168号”驶入沉船海域经纬度位置,实施打捞沉船钢材。

  据海警方面称,有过往渔船将工程船的海上捞钢行为报告了海事局,海事局在第一时间报告了海警一支队。接到报警后,海警一支队立即派出海警33011艇、海警33012艇两艘船艇赶往案发海域,在附近展开巡查。

  当海警赶到沉船海域时,工程船已经离开。当天,海警一支队成立专案组,决定调整侦查手段,加强对附近海域的巡查力度,撒下大网等“君”入瓮。

  从5月5日开始,另一艘工程船“康顺9号”也加入了打捞沉船钢材的行列。

  5月7日上午11时许,当“信宏168号”再次出现在沉船海域时,被巡查的海警船艇发现。随即,“信宏168号”及船上人员被海警带回继续调查。

  海警调查发现,7日当天,“信宏168号”捞取钢材50余吨,随后海警又在椒江洪家一石子厂内查获捞取的钢材196.25吨。加之被抓获前已经出售的钢材,前后5天,“信宏168号”共捞得钢材1387吨,合计价值662万余元。

  海警专案组分析认为,应该不止一艘工程船觊觎这批钢材,很可能还有其他船只在捞取。

  果不出海警所料,5月8日零时许,又一艘工程船在同一海域实施打捞,埋伏在该海域的海警33011艇迅速出击,将“康顺9号”船截获。

  “康顺9号”前后三天,打捞钢材出售后共得人民币228.21万元,现场查获钢材共199.13吨,估价约人民币942193元。

  谁走漏了风声

  “信宏168号”和“康顺9号”工程船,船长分别是高福俭和石新建,两艘船上29名船员几乎都来自福建省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

  这群身在千里之外的福建人是怎么知道沉船信息的呢?其背后有一群台州当地人“牵线搭桥”。

  在茫茫大海之上,要确定沉船的位置,首先得知道精确的经纬度,那么这些人是如何知道经纬度的呢?

  据浙江当地媒体的报道,是一个潜水员透露了风声。

  沉船在准备实施探摸期间,台州市有关方面曾找到一个绰号叫“灵光头”的潜水员,让其下水对沉船情况进行探摸,后来因为价格问题,一直没谈妥。

  据媒体报道,谈判中,“灵光头”得到了沉船的位置及沉船钢材价值的信息。他又将信息透露给几个台州老板,商量共同组织打捞。“这个船上的钢筋不捞的话,人家也会捞走了。”

  此后,台州人联系了福建的打捞船“信宏168号”。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双方分工及所得利益各占50%。

  根据起诉书,另一艘工程船“康顺9号”的信息来源则是一位叫吴焕宝的台州人。2008年4月底,黄祥健(康顺9号船股东之一)从吴焕宝处得知“新杭州号”轮沉船位置的经纬度,并商定由黄祥健组织人员,用“康顺9号”工程作业船打捞沉船上的钢材,销赃后黄祥健一方得利润的65%,吴焕宝一方得利润的35%。

  此时,“康顺9号”正在山东青岛海域作业。谈妥后,“康顺9号”于5月初,将工程船开到“新杭州号”沉船海域,实施打捞钢材作业。

  在庭审中,有“康顺9号”船员提出,沉船经纬度是从台州海事局一位中层干部手中得来,合作协议亦是由海事局工作人员起草。

  对于这个消息的确切流向,浙江武警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副支队长徐岚则称,沉船后,知道经纬度的人很多,除了海事局的人,潜水员,沉船上的人员等都知道,“至于究竟是否从海事局流出去,目前不清楚”。

  两艘福建籍工程船在得到精确经纬度后的5月初,多次在沉船海域捞取钢材,直到5月7日及5月8日,分别被海警抓获。

  案发后,海警立即与椒江区检察院取得联系,就案件的定性和证据把握等问题进行沟通。检察院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案情重大,派专人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

  6月13日和15日,椒江区检察院先后对“信宏168号”和“康顺9号”两工程船参与盗捞钢材的31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此后,另外10余名参与打捞钢材的台州人亦被逮捕。另有4名参与者在逃,其中包括提供沉船经纬度的吴焕宝。

  2008年11月中旬,此案移送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曾被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2009年5月,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涉案人员起诉到椒江区人民法院。

  2009年6月11日上午,“康顺9号”17名船员涉嫌“盗窃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7月1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康顺9号”17名船员为盗窃罪。“信宏9号”案尚未开庭审理。

  一个渔业村的转型之痛

  本刊记者/沈雁冰

  提要:“海上盗捞第一案”争议背后,是长期游离于公众视线之外的渔民群体。

  随着海洋渔业资源的日渐枯竭,曾经以海为生的渔民群体,遭遇转型之惑。

  6月11日,椒江法院第一法庭旁听席上,哭泣声此起彼伏。

  法庭门口,一个叫陈茹煜的6岁小女孩,默默地注视着法庭内的动静。因为未成年,她被禁止进入法庭旁听。

  此时,中国“海上盗捞第一案”正在开庭,作为17位被告人之一,陈茹煜的爸爸和爷爷正站在被告席上。

  与他们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另一艘工程船“信宏168号”上的23位被告人,他们等待着择日开庭。

  两艘船上40位被告人中,有31位来自福建省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一个传统的渔村。他们中年纪最大的61岁,最小的26岁。

  自从2008年春节过后,他们出海营生,到当年5月初在台州海域捞取钢材被抓,已经一年半过去。

  这些渔民世代以捕鱼为生,而随着海洋渔业资源的日渐枯竭,在当地政府的鼓励下,他们自谋生路,自筹资金,合资购买了工程船,开展海上工程业务。不曾想,却遭遇“全体沦陷”之痛。

  渔村衰退

  定海村,中国茫茫海岸线上的一个传统渔村,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的连江县,与马祖列岛一水之隔。

  连江县22个乡镇中有渔业乡镇13个,全县1/3的人口从事海洋渔业,水产品总量连续25年居福建省首位,全国县级第二位。

  定海村所在的筱埕镇,则是这个渔业重县的渔业重镇,而定海村更是该镇的渔业大村。“全村有7650人,2130户”,定海村党总支书记黄祥连告诉本刊记者,“定海村是一个以海为田的传统渔业村,很多家庭祖祖辈辈以捕鱼为生”。

  由于近年来,海洋环境污染、捕捞强度加大,再加上气候变化导致海水酸性、破坏珊瑚礁,使得海洋渔业资源日渐萎缩。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曾发布警告说,如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全球可供商业捕捞的渔业资源可能在2050年前枯竭。

  国家为保护渔业资源,“十五”期间开始实行捕捞零增长和渔船“双控”制度,此外,渔民在申领捕捞许可证时,还需缴纳渔业资源费,渔民的捕捞作业越来越艰辛。

  在定海村渔民看来,收入的减少是实实在在感觉得到的,“前几年,一个渔民一年可以赚个几万块,这几年收入越来越少了,好的时候1万多,少的时候只能赚几千了”。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时候,渔船出去,随随便便就满载而归,现在出去捕鱼还要看运气,有时候一无所获都有可能”,村里一位老渔民告诉记者,“现在出海,越来越远”。

  由于每年的禁渔期和台风等气象原因,渔民从事渔业生产的时间不到6个月。

  黄祥连告诉记者,尽管国家对渔民有相关的补贴,但近几年,村里很多人开始“洗脚上岸”,外出打工,年轻人子承父业,继续从事渔业工作的越来越少。

  转产转业

  随着渔村的衰退,靠海吃海的渔民,开始望海兴叹,或弃船上岸,或外出务工。

  2002年8月,全国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作会议在湛江召开,意味着全国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作从此开始。

  各地方政府开始鼓励渔民们转产转业。记者从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从2003年连江县开展转产转业以来,共拆解渔船68艘,收回捕捞指标功率8009.2千瓦,转产转业渔民383人,并举行5期转产转业渔民培训班,有350名渔民培训后从事水产养殖、加工流通、远洋捕捞等行业工作。

  定海村也成为中国沿海众多面临转产转业的渔业村之一。但限于资金及技术等原因,并不是所有的渔民都转向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等行业,更多的渔民则自谋出路。

  2005年,定海村一部分村民合资购买了第一艘工程船,从事海上打捞、港口疏浚、挖泥等。“第一年生意不是很好,后来随后海洋经济的兴起,才好起来”。

  “看到这个行业不错,越来越多的村民加入这个行列”,黄祥连说,“有村民将自己的渔船卖掉,筹款买了工程船”。

  而工程船价格昂贵,一艘高达上千万元。单个渔民无力承担,一艘工程船往往多达几十位村民集资购买,“渔民变成了股东”。福建民间自古有之的标会,也为渔民的筹款提供了便利。

  至今,定海村已经拥有14艘工程船。“海上工程船,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发展非常快,之前每年都有5000万元的产值”,筱埕镇副镇长汤国登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对于定海村的“工程船现象”,汤国登评价说,“定海村渔民自筹资金,自谋生路,为筱埕乃至连江县的渔业转轨开拓了一条新路,具有非常大的社会意义”。

  “信宏168”和“康顺9号”工程船就是这14艘中的两艘。2006年下半年,30余位定海村村民,通过借债、民间标会以及高利贷等方式,分别集资上千万元购买了工程船,“他们中的大部分是股东,同时也是各司其职的船员”。

  渔民的出路

  筱埕镇定海村29名船员因“海上盗捞钢材”被逮捕后,当地政府多次和台州方面联络、协调。

  筱埕镇镇政府在给连江县政法委的一份报告中称,由于近年来渔业资源逐步枯竭,渔民们逐步离开传统渔业生产,开辟新的谋生之路,近几年由该村资产自创发展海上沉船打捞这一新兴产业,切实地对渔民的生计问题发挥了重大作用。

  据记者了解到的消息,连江县政法委书记,曾两次亲赴台州协调此事。

  一份连江县政法委给台州市椒江区政法委的函中称,“两艘工程船船员迫于近年渔业资源日益枯竭,目前涉案人员35人中100%都是举债投产转业,涉及面达百户群众,影响巨大……特具函恳请贵委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建议予以放回被扣工程船,对涉案人员予以从宽处理并恳求取保候审。”

  两艘被扣押在浙江海警第一支队的工程船,在交了110万元保证金后,于今年3月2日被“取保”回村。如今,这两艘船停在定海村的渔港中,记者登船查看时,由于久未使用,船上甲板及抓斗等都已锈迹斑斑。

  在采访中,筱埕镇副镇长汤国登表示,养殖海域是有限的,而海上工程则没有地域限制,本来给渔民带来希望的海上工程业务,出事后,对渔民来说确实是个非常沉重的打击。

  “一下子,渔民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些本来也准备买工程船的渔民,转而又购买了小渔船,又去打渔了。”定海村党委书记黄祥连说。

  对于渔民今后的出路问题,黄祥连说,告别出海打渔、看天吃饭的日子,转产是必须要走的路,这是大势所趋。

  汤国登透露,镇里准备成立一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备今后更好地统筹发展海上工程业,毕竟海洋经济还是大有可为的。

  记者手记:被打乱的渔村生活

  本刊记者/沈雁冰

  (一)

  定海村29位船员的被抓,让这个往日平静的渔村不再平静。

  很多渔民家庭,眼瞅着靠海上工程船“发家致富”,过上新的生活,但2008年5月,船被扣,人被抓,他们的美好愿望,瞬间被打破。

  “消息传到村里,整个渔村炸开了锅”,很多船员家属终日以泪洗面,寝食不安。

  2008年春节刚过,船员们带着希望出海寻工程来做,妻儿及母亲在家安心地等待他们的归来。本来在渔民村,丈夫或儿子出海十天、半个月不归,早已习以为常,但这一次“一走就是一年半”。

  这个原本按既有社会秩序生长的渔村,因为29位村民的变故,原有的乡村秩序被打乱。

  由于很多家庭买船的钱来自标会及借贷,一个显而易见的结果是,标会倒了,债主盈门。

  “康顺9号”船员黄祥明,48岁,之前自己没有渔船,给别人打工。其妻对记者说,“总共投进去40万,而自家只有5万左右,其余的钱都是标会标来的”。其他很多船员家庭,资金来源与黄祥明家类似。

  筱埕镇副镇长也向记者证实,案件涉及31个家庭,其背后涉及100多个家庭,300多号人,“标会集资,往往大会套小会,一个标会倒了,连锁反应,很多标会连带倒了,有一段时间,只得政府出面,全面暂停”。

  几乎家家都是举债购船,事发后,已无力再支付任何大笔支出,“放回”两艘工程船的保证金110万元,也是集资及参股人员向村委会的借款。

  黄祥明妻子说,现在只有等老公回来,慢慢赚钱,还掉这些旧债。

  (二)

  更麻烦的事情还在后面,船上被抓的人员,都是家庭的主要劳力,家中的顶梁柱。事情发生后,村里剩下最多的是老人、小孩和妇女。

  “信宏168”号船员高贞勇81岁的老母亲陈妹桑,谈及往事,老泪纵横,说起儿子买船的初衷,“一直一直很穷,穷怕了,他爷爷、父亲这一代过来都是小船,现在下血本买了大船,想要发财致富”。

  被抓之前,高的八旬老父亲高长珠,自己能烧菜做饭,生活能自理,听到儿子被抓的消息后,饭也不吃,一哭几天,后来一头栽倒在厕所里,此后一蹶不振,卧床不起,嘴里每天唠叨着儿子回来。

  “小孩要吃奶粉,每天门一开就要花钱,教我如何是好?”陈妹桑喃喃自语。

  “康顺9号”船上被抓的还有一对父子,陈金国和陈春旺,举债几十万,想多赚点钱。此刻,留在家里的是80岁的祖母,61岁的妻子,31岁的儿媳,6岁的孙女。

  两个顶梁柱不在,生活来源快断了,八旬祖母林燕金找了活,帮人编织虾姑鱼网,一张织6个小时,收入3块钱。有时候织着织着就哭了,一天也没有煮饭,“生活实在太苦了,早也哭,晚也哭,每天哭,感觉生活没什么盼头了”。

  (三)

  自从一年半前,这些船员离家,再也没有回来过,时过境迁,家里的变化他们也无法感知。

  “康顺9号”船员陈景,27岁,父母早年双亡,从小在外公家长大,与他相依为命的哥哥陈伟在6年前走失,一直未找回来。在看守所的陈景至今还不知道,去年12月,外公也已去世。

  赵世蒋离开家的时候,儿子刚刚满月,一年半过去,现在已能呀呀学语了。

  村干部向记者回忆,今年大年夜时,镇、村慰问出事渔民家庭,上门发现,很多家庭门虚掩,人却躲在屋里偷偷地哭。

  为了见亲人一面,2009年6月10日深夜,庭审前夜,60多名村民乘坐包车连夜赶往800公里外的台州椒江,“为的是省下晚上的住宿费”,村民代表说。

  开庭时,孙火珠只看到丈夫陈金国的背影,眼泪就止不住流下来,“头发都白了”。

  “康顺9号”船船长石新建,家徒四壁,妻子5年前因癌症去世,治病借了很多钱,儿子寄居在叔叔家。

  据邻居说,自从知道儿子被抓后,石新建78岁的母亲林依莲,就变得疯疯癫癫,一天到晚坐在家门口,望着上山的路,等儿子回来。

  她逢人就像祥林嫂一样反反复复说着,“把我孩子还回来”。

  2009年6月14日,一场暴雨降临在定海村,一群老人和妇女,站在雨中,甚至顾不上撑开雨伞,争抢着向记者述说经历,眼泪和雨水交织流淌。

  定海村,三面山,一面海,老村依山而建,新村则建在围垦的海涂上。通往老村的山路,弯弯曲曲,一些石头垒砌的房子随处可见,海风侵蚀过的痕迹,斑斑驳驳。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两艘船的船员家庭几乎都在老村,房屋年代久远,显得低矮昏暗,“那艘海上工程船承载着他们发家致富的梦想”。

  记者离开的时候,天色暗下来,离开码头的舢板船,在海面上泛开一波又一波的涟漪,像一道道伤口,被海水平复,迅即又拉开。

编辑:石明凯 访问人次:4053 关键字:浙江台州,渔民,海上沉船物,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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