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南方农村报资讯:自来水管爆裂致甲鱼大量逃逸,双方曾按约定方法评估损失近15万元
近一个月以来,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甲鱼养殖户陈国清很苦恼。6月8日晚甲鱼塘被爆管的自来水冲击,使得甲鱼逃逸,直接经济损失达14万多元。如今,时隔案发当日已一个月有余,虽然与事故责任方珠海斗门西城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供水公司”)多次协商,但仍然无法谈妥赔偿事宜。
自来水冲击鱼塘
6月8日晚,暴雨大作。
陈国清在巡塘时发现,一股强大的水流涌向1号甲鱼塘,仔细一看,池塘边上的用于甲鱼防逃的6块瓷片已经被冲开,塘基出现一个5米多的缺口,一台增氧机已烧坏停止运转。仔细观察发现,原来是埋在池塘外缘的一个水泥自来水管爆裂了。
看到这种情况,陈国清即致电白蕉镇府生产办、供水公司等单位说明情况,并向池塘外抽水抢救。
随后,白蕉镇生产办、供水监察队、镇派出所、供水公司等相关人员在一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共同协商抢修爆破水管。
“他们跟我说先抢修再谈赔偿,由于赔偿事宜没有谈妥,当天晚上我没有答应让他们抢修”,陈国清告诉记者,这都是出于自我利益的保护,就怕抢修完成后,赔偿却遥遥无期。尽管后来对方给出1-2万元的赔偿建议,“但当时我也不知道到底跑了多少鱼,没有答应”。抢修工作直到6月10日下午才完成。
“在发生冲塘事件后,尽管在第二天就进行了消毒,但每天都仍有死鱼,到现在已经拣死鱼100多只,还不知道塘底死了多少只。”陈国清说,整个养殖场共三口塘,其中1号和2号塘养甲鱼,养殖水面分别为6.49亩和5.4亩,2008年8月9日投苗,养到现在,大的已经有1斤多,小的也有半斤左右。“以前1号塘每餐能吃料142斤,现在只能吃35斤,存塘量大大减少。”
由第三方评估损失
6月16日下午,双方又进行了一次谈判。根据当天协调会记录显示,供水公司承认由于6月8日发生DN60管爆管,导致自来水冲入甲鱼塘造成损失,并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供水公司表示,双方都可以各自找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以此作为赔偿参考依据。
6月24日下午,白蕉镇生产办、信访办、斗门区海洋与渔业局以及供水公司的相关人士到达陈国清鱼塘,进行进一步协调,并临时决定“做一个评估看看”。
“根据实践经验,我提出做吃料试验来评估。”斗门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朱建洪解释,假设两个塘的投放密度一样、甲鱼生长速度一样,通过两个甲鱼塘的吃料情况对比,算出1号塘甲鱼损失百分比,从而评估经济损失。“当时当事双方都同意使用这种评估方法”。
试验结果显示,在相同时间内,1号塘吃料37斤,2号塘吃料135.8斤,通过计算得出1号塘甲鱼损失百分比达72.1%。根据陈国清给出的单据,海洋与渔业局得出,1号塘到目前的养殖成本为203444.51元,因此得出1号塘的经济损失为146846.3元。
对评估结果分歧大
7月7日,当事双方在白蕉镇信访中心又进行了一次协调。
对于海洋与渔业局给出的评估,供水公司提出了质疑。该公司水监保卫室主任黄悦豪表示,甲鱼实际投苗量、实际吃料量等数据缺乏可靠性;另外,当时水面没有淹过池塘面,甲鱼只能从缺口处逃走,在短时间内(1个小时左右)不可能逃跑这么大量(14000只左右),“就算是排着队爬出去,都要很长一段时间”;由于1号塘受冲水应激,事后发病,虽下药治疗后不见死亡,但可能存在食料未能完全恢复正常,通过测定食料量计算甲鱼存塘量会产生误差。他因此认为海洋与渔业局的评估不科学、不可靠,不认可该评估。
供水公司提出,只能给予4-5万元的赔偿。
朱建洪表示,在正常的情况下,用吃料试验测定鱼塘鱼的数量是可靠的,在生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该方法是最可靠的,对鱼的应激最小。“以前也有应法院等要求,做一些类似损失评估。”
对此,顺德大同律师事务所刘敏律师表示,在试验前双方都已同意该评估方法,该评估就应该有效,具有参考价值。供水公司需要在试验前或进行中就提出质疑,试验后提出的质疑是没有意义的。如果不能接受此次评估,那就要找更权威的鉴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
另外,刘敏还表示,在该事件中侵权行为、损失评估、和因果关系都已经清晰明了,已经具备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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