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环渤海新闻网资讯:乘人不备疯狂盗窃酒店龙虾,法网恢恢终难逃法律严惩。日前,路北区人民法院刑一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陈某是广东人,几年前来唐山投奔老乡,从事酒店海鲜池的管理、保养及海鲜外卖工作。2008年8月陈某辞职后囊中羞涩,便打起了酒店海鲜池里那些价值不菲的龙虾主意。同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陈某来到曾经工作的某酒店,趁服务员下班、管理松懈之机,在酒店一层海鲜池熟练地捞出大龙虾(又称沃龙)15公斤、龙虾仔(又称南非龙虾)3公斤,放进两个大塑料袋里,然后大摇大摆地拎出了酒店。随后,被告人陈某又乘坐出租车到唐山市另一酒店,利用同样方法将一层海鲜池内的大龙虾15公斤盗走,并将两次所盗窃的龙虾低价销售于水产批发市场的一个摊贩。尝到了甜头的陈某贪心不足,当日16时左右,被告人陈某又到一饭店,盗窃一层海鲜池内的大龙虾6公斤、龙虾仔2.4公斤,同样销售于水产批发市场。被告人陈某三次盗窃的海鲜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15938.4元。得手后,陈某连夜逃回了广东老家,他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岂料被酒店的摄像头将整个做案过程拍了个正着。公安机关按此线索于2009年3月在广东省某市将被告人陈某抓获归案并押解回唐。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等待被告人陈某的将是漫漫的铁窗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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