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中国新闻网资讯:最近,浙江省临海市一些渔民向中新网记者投诉,称临海市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一些渔政执法人员从2006年开始就巧立名目向他们收取各种费用,且不给发票和收据,只给一张白条子,有时甚至连白条也不给。渔民们怀疑这些执法人员是乱收费且私设“小金库”。
被渔民称为执法机关的“保护费”
临海是浙江省东南沿海的一个县级市,海岸线长227公里,渔业资源丰富,辖区共有460多条捕蟹船。
投诉的渔民们称,从2006年至2009年,临海市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每年向每只捕蟹船索取从几百元到几万元的“管理费、旅差费、保证金、赞助费、会费”等各种费用。
每年的9月16日后,临海市的渔民捕蟹船都要到浙北渔场嵊泗(浙江舟山市嵊泗县)海域去捕捞。临海市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的执法组就随之跟了上来,向他们收取各种费用,逐条船收取,说是用于执法管理的经费。有的渔船老大怕渔政执法干部找事在出海前就自动上交到当地的渔政站,他们将之称之为执法机关的“保护费”。据渔民投诉,执法组收取的这些费用大多数没有发票和收据,有些甚至连白条子也没有。
“我们怀疑许多费用是不正当的变相收费,是临海市水利局这些执法人员的小金库。”投诉的渔民王某表示,他们渔民的收入并不高,而这些名目繁多的费用让他们不堪重负。
确实不在上墙公布的收费项目中
6月18日,中新网记者来到临海市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调查。
在该局办公楼墙上公布的<<海洋与渔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中,记者发现国家允许海洋与渔业系统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大类里包括“渔政收费项目、船检收费项目、渔监、通讯收费项目”,而收费栏目和标准里面并没有“管理费、旅差费、保证金、赞助费、会费”等各种费用。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