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绍兴网资讯:《污水毒死了几千万尾“虾兵蟹将”?》追踪
“事情都快过去近一个月了,但相关部门没有再理会我们,反而认为我们提出的100多万元的赔偿额要价过高,有敲诈勒索的嫌疑。”14日上午,绍兴县滨海工业区水产养殖户何国成再次向记者投诉。
5月17日,本报报道了绍兴县滨海工业区一鱼塘,因绍兴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泄漏的污水流入,导致不少水产死亡的事情。近日,有关部门对水质进行了检测并有了结果。但由于养殖户尚未签订承包合同,有关部门以“主体资格不明”为由,称一时难以展开赔偿工作。
日前,记者采访了负责处理此事的牵头单位绍兴县环保局。一名姓肖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现场水样检测已经有了初步结果:事发当日,由养殖户提供的水样经检测略微有些超标;而4天后,在事发水域抽取的水样经检测基本符合养殖要求。该工作人员说,由于水样是养殖户提供的,因此不能作为法律依据采信。
记者了解到,此前,绍兴县环保局、绍兴县渔政站、绍兴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开了碰头会,大家讨论后认为,由于养殖户尚未和该鱼塘的所有人绍兴水利围垦综合开发场签订承包合同,养殖户也没有取得水产养殖证,因此属 “主体资格不明”,赔偿事宜难以协商。
养殖户何国成证实,新的合同的确没有签过,以往的承包合同都是他父亲出面签订的,从2004年开始,合同每年一签。记者在他带来的合同上看到,上次合同是2008年9月10日签订的,有效期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何国成说,由于今年一时难以凑齐11万元承包款,所以签订合同的事情一拖再拖。记者电话联系了绍兴水利围垦综合开发场负责人张伟成,他说,年前他曾多次催促他们来继续签订承包合同,但像以往一样,可能为了拖延交付承包款,所以到现在还没有签过合同。
何国成告诉记者,近日他提出希望续签合同,但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处于“敏感期”,合同暂时不能签订。对于养殖户提供的水样不能采信一说,何国成也表示了异议。他说,当时涉事的三家单位赶到现场后,工作人员对他提供的水样是表示认可的。“如果不认可,为什么不当场抽取水样呢?即使排放的污水是达标的,那污水流进了鱼塘导致水产死亡总是事实吧?”何国成说。
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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