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南方农村报 资讯: 5月17日,法院一审判决书下来的时候,邹健(化名)的心情一下子跌至谷底。这位番禺区榄核镇湴湄村渔民,因为承包湴湄村经济合作社约15亩鱼塘一个,并欠下一年32000元的塘租而成为被告,且输了官司。
法院判决,邹健偿还原告广州市榄核镇湴湄村经济合作社一年的鱼塘承包款并支付违约金。
与邹健面临同样官司的,还有湴湄村另15位养殖户,欠租鱼塘面积约400亩,总金额约80万元。15天的上诉期已过,他们只能寄望政府协调适当减免部分塘租。
承包鱼塘支付承包款,这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邹健却感到委屈:鱼塘承包过程中另有隐情。
鱼塘发包后持续整治
纠纷缘起于标准化整治后的鱼塘承包。2008年初,湴湄村1200多亩鱼塘开始进行标准化整治,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当年4月。3月26日,在工程完工之前,湴湄村将鱼塘进行公开投标,邹健以3.2万元/年的租金投得一口塘,面积约15亩,每亩年租金2100多元,比整治前六、七百元的塘租高出几倍。
“投标会上,(湴湄)村委(鱼塘发包方)承诺7天内完成鱼塘的水电设施、14天内完成鱼塘的道路设施建设。”邹说,这只是口头承诺。
水电及道路设施是标准化鱼塘的一部分。《番禺区鱼塘标准化整治实施方案》中,提出了鱼塘标准化整治的12项具体标准,其中包括了排灌系统、供电网络、附属设施及鱼塘面积、形状、水深、坡度、进出水口等硬件要求。
4月1日,鱼塘承包户与鱼塘发包方湴湄村经济合作社签订鱼塘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承包期限为六年,即从2008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但合同中并未写明工程何时竣工,以及养殖户与发包方的鱼塘交接验收手续。这导致了后来养殖户的被动。
随后的工程进度成为产生纠纷的导火索。发包方按合同从4月1日开始计塘租,但养殖户认为工程工期被推迟了。“虽然鱼塘在4月份已经交付,但相配套的水、电及道路设施建设直到8月底才完工,整个工程也是此时才验收。在配套设施没建成之前,鱼塘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因此,在合同生效后至彻底完工前的这近五个月时间,就不应该再收取塘租。”邹健等多位养殖户表示。
分歧由此产生。按照合同规定,每年的塘租应于当年6月30日前一次交完。但养殖户拒绝交足全年的塘租。
减租三个月商谈告吹
事情僵持到今年1月20日出现转机。邹健回忆,当天,榄核镇副镇长陈启潮召集养殖户开会,会上宣布减免三个月的鱼塘承包金。邹认为,这是政府因工期推迟而对养殖户做出的补偿。
参加了会议的湴湄村养殖户梁潮坚基本证实了邹健的说法。他向记者介绍,由于工程推迟完工,养殖户拒交全年塘租,镇政府出面协调。“最初镇政府只同意减免1个月塘租,最后确定,会后三天内交齐塘租的,可以减免3个月。”但这与部分养殖户减免半年至一年的要求仍相去甚远。
梁潮坚在三天内交了钱,确实得到了减3个月租的优惠。但部分养殖户不同意此方案,“因此那三天内没去交钱。”榄核镇副镇长陈启潮向记者介绍。
协调无果,湴湄村经济合作社将欠租养殖户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一年塘租。据了解,包括邹健在内的16位养殖户成为被告,涉及鱼塘面积约400亩,所欠租金约80万元。
今年4月2日,法院公开审理了邹健的案子。邹健“原告未能履行其按时完成水电及道路设施建设的承诺,因此才拒绝交租”的主张,因其不能举证而未得到法院的确认。
判决结果可想而知。
但邹健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工程推迟了几个月完工,却要我们交足全年的租金,这完全不合理。”
完工验收时间是关键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工程的完工时间。记者获得的一份“番禺区鱼塘标准化整治项目竣工验收表”上,明确显示,施工单位于2008年1月20日进场施工,于2008年4月10日竣工提出验收申请,包括项目所在镇村、番禺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及番禺区海洋与渔业局几家单位的共11名工作人员参加了验收。验收时没有养殖户参加,验收表的签字日期显示为2008年4月11日。
这明显与养殖户认为“到8月底才验收”,有时间上的出入。记者随后就验收时间咨询部分参与验收人员。其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验收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验收表上的签字并非出自其本人之手,“工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而且对工程质量也不甚满意,有的地方还达不到整治标准的要求,如排灌水渠,经常没有水而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因此在验收时我拒绝签字。”该人士肯定了工程推迟完工的说法,但对具体的验收时间则“记不太清楚”。
对于工程验收时间的两种说法,湴湄村经济合作社主任彭带根则向记者表示,目前该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记者就此事件咨询法律人士。南日律师事务所彭春文律师认为,在养殖户无法对工程的实际完工时间进行举证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没有争议;如果养殖户要再上诉,也必须拿出实际的证据来才行。同时,此案件也反映出养殖户法律意识不强。他举例说,买房子时,业主在收楼时都会有个交接手续,而养殖户在接收鱼塘时却没有手续,一旦发生纠纷将使自己陷于被动。
输了官司,邹健开始降低自己的诉求,“我不再计较工程被推迟了近5个月才完成,如果现在能减免三个月的塘租,我就去交钱了。”减三个月的租,对邹健来说,是减少8000元的支出;对这16位养殖户来说,则是20万元。
但这样的愿望仍难以实现。榄核镇副镇长陈启潮向记者表示,今年1月20日宣布的减免3个月塘租的优惠,只有3天,如今过了这么久,如果还实行这样的优惠政策,对其他已经交钱的养殖户来说不公平,出尔反尔“还会影响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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