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2003年02月14日新闻)北京晚报报道 12日下午,记者接到读者热线反映:安贞里一家餐厅竟然在店内明码标价出售中华鲟。
记者立即前往调查。走进这家名为“荣福楼”的餐厅大门,右手一排玻璃鱼缸首先映入眼帘。记者在这排鱼缸前仔细查找,没有看到读者反映的中华鲟,倒是在一个玻璃缸前,看到标签上白纸黑字写着:鲟鱼68元每500克。狭小的玻璃缸里,挤着三四条鲟鱼,每条鲟鱼都有二三十厘米长。一位服务员见记者挺感兴趣,便上来推销:鲟鱼的肉质好,营养价值高,在别的地方想买都买不着,劝记者来上一条。记者问他,鲟鱼不是不让卖吗?他回答说:“有人喜欢吃,我们就偷偷地卖呗。 ”另一位服务员则告诉记者,他们这儿的鲟鱼都是人工养殖的,可以出售。
但是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驯养繁殖、经营鲟鱼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凡经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记者又从市渔政监察管理站了解到,这家餐厅根本就没有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因此其销售鲟鱼是违法的。
另据了解,鲟鱼种类很多,中华鲟是其中一种,在我国受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严格保护。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鲟形目中所有种鲟鱼,如俄罗斯鲟等在我国都属于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动物。因此对于鲟鱼的经营,国家实施了严格的许可证制度。
采集: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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