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资讯:
目前,海口多家大型超市已开始按照新规调整食品的管理流程和布局,对散装食品进行了预包装并加贴标签。
新的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
超市对接新规,食品“打包”又加“贴”
本报记者彭青林
6月1日起,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取代实行了13年之久的《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从生产、销售等各方面大大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其中相当部分的规定对超市的经营方式提出新的要求。目前,海口多家大型超市已开始按照新规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调整食品的管理流程和布局,对散装食品进行了预包装并加贴标签。但促销食品的包装和标识仍然问题多多,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应谨慎选购。
“安全”代替“卫生”,新规支持“一赔十”
按照新的规定,一度备受诟病的超市散装和自制食品有了新的要求:超市的散装和自制食品应进行适当的预包装,并有相应标签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和保质期等信息。尤其一些自制熟食保质期仅一到两天,保质期一过就应下架销毁,所以即使是散装食品,消费者也应注意食品标签的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无生产者、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散装食品。
新规还加大了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行为的处罚力度,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大润发超市国兴店客服部经理石静表示,近日总公司要求下属超市特别注意执行“一赔十”的新规,对接新法的施行。
积极对接新规,超市散装食品告别“三无”
记者29日在大润发、家乐福、旺家旺等大型超市探访发现,自制熟食、糕点、生鲜肉等无包装的食品大都放在专用的加热或冷藏柜中,消费者隔着玻璃挑选,由戴口罩的工作人员包装过磅。这些散装食品的旁边,一般都有进行了预包装的同种食品,包装上贴着带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签。
散装食品的标签也比以前的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变。只有商品名称和价格的简单标签明显减少,有的超市启用了新的标签,增加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保存条件等多种信息;有的超市则在原来的简单大标签上加贴一张小标签,上面标明新规要求注明的各种信息。
超市还有“死角”,促销货品问题多
记者走访海口各大超市发现,虽然多数超市积极采取措施对接新规,但也还存在不少“死角”。部分散装食品没有配备相应地卫生条件,没有生产日期,更没有下柜销毁记录,而这些问题在促销的散装食品身上最为集中。
在海府路一家超市干货区,打着促销让利大招牌的干虾米仍然在“裸卖”,没有像其它干货一样入柜或加盖防尘罩,附近不时有苍蝇盘旋,大大的促销标签上也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一位妇女走过抓起一把凑近鼻子闻了闻,又随手丢了回去。
业内人士表示,促销食品也应当和一般散装食品一样符合卫生条件的规定,最好应进行预包装或入柜销售。一些促销食品往往是快到保质期的食品,消费者因此更应注意食品标签上的信息,弄清楚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再慎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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