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义乌商报资讯: [案例]
花2800元钱买来的水族箱(鱼缸)突然爆裂,约三百公斤水急喷而出,殃及家中布艺沙发和手提电脑,造成上万元损失,究竟该如何赔付?5月20日,消费者龚女士向市消保委投诉,要求退回此水族箱,并索赔8000元。
据龚女士介绍,这是一只由四川成都智拓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可丽爱”水族箱,向义乌一销售商购买的。5月19日晚,龚女士正在卫生间,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传来女儿的惊叫声。龚女士立刻冲进客厅,看到令人吃惊的一幕:家里放了一年多的水族箱左上角裂出一条长缝,从裂缝涌出一条一米多长的水柱,茶几上的手提电脑和布艺沙发被水浇了个透,地板上也都是水。
龚女士算了一下损失:水族箱及其他配部件3500元,一个月前买的手提电脑5300元,布艺沙发6000多元。这个水族箱爆裂给龚女士家造成损失逾万元。箱子里还有价值1000余元的68条富贵鱼因失水无法生存,龚女士赶紧把其送回水族店。
[协商]
当晚,龚女士打电话给该水族箱的义乌经销商丁老板。丁老板立刻赶到现场,说他可支付6000元损失(手提电脑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并按龚女士的要求写下字据。“明天中午到我店里拿6000元现金。”说完这话后,丁老板取走了泡过水的手提电脑,送到了维修店。
次日,龚女士去向丁老板要钱。丁老板要求她取走6000元后签字申明,以后此事的赔偿事宜与他再无关系,其余赔偿由厂方负责解决,他也不来垫赔。龚女士不答应,认为水族箱破裂,她有理由怀疑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且作为消费者,她只与经销商存在买卖关系,有问题当然要找经销商。无奈之下,龚女士来到了市消保委。
[结果]
5月20日下午,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入此纠纷的调解。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据此,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当场打电话联系该产品厂家驻上海办事处负责人汪经理,汪经理表示5月21日亲自到义乌处理退赔事宜。经市消保委调解,丁老板再次同意由自己给龚女士赔偿6000元。
21日,龚女士再次前往市消保委,与厂家代表汪经理协商,结果却让她出乎意料。汪经理认为,义乌方经销商答应赔偿6000元已足够,这6000元其实是由厂方出的,而且这个水族箱三包期已过,不能退赔。龚女士无法接受,认为自己提出的8000元赔偿已把此次造成的损失大打折扣了,而且水族箱破损,还好没有伤到人,这样的产品不得不让人怀疑有质量问题。汪经理表示消费者不接受,他什么都不管了。
5月25日,汪经理主动找义乌市消保委调解,态度有所缓和,可是丁老板却反悔,以种种理由不肯支付赔款。到本报发稿止,龚女士一分赔偿费都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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