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海峡都市报资讯:记者昨从福建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正式核准莆田市秀屿区南日清宏鲍鱼养殖场、秀屿区南日海兴鲍鱼养殖场等9家南日鲍养殖企业使用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据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9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据了解,南日鲍系莆田市首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南日鲍养殖产量达2亿粒,年创产值约10亿元。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启用,有利于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的后续监管和保护,确保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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