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泉州晚报讯:从5月1日起,全省海域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昨日,省海洋渔业局下发实施《福建省2009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通知,指出今年调整后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较以往体现“三多”:休渔涉及地区增多;休渔渔船数量和作业类型增多;休渔时间延长,监管时间节点增多。
根据方案,今年休渔时间、区域和对象确定为: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我省海域,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我省海域,禁止拖网、刺网(除单层刺网外)、围网、耙刺、陷阱、杂渔具等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此外,我省的单层刺网和钓具作业暂不休渔。
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将开展全省海上联合行动,并适时组织区域性的联合行动,针对使用双重及以上刺网作业、擅自变更非休渔作业类型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包括开展电脉冲捕捞作业整治和最小网目尺寸检查,以及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特别是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将依法严厉处罚,同时坚决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维护海上正常渔业生产秩序。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举报电话:0591—87837635、0591—8335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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