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中山网资讯:日前,市消委会抽查了我市部分海味店的水产干货,检测结果表明,抽检的13批次鱼干中,有8批次甲醛含量不合格,合格率仅38.46%。昨日,市消委会发布2009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水产干货食品时,要慎重选择。
部分干货含有害物
日前,市消委会委托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抽查了中山市流通领域约3家超市、8家海味店的水产干货商品共50批次,其中干贝13批次、虾米11批次、鱼干13批次、鱿鱼干13批次。检验结果显示:干贝产品的质量较稳定,抽样合格率100%;抽查的11批次虾米有9批次合格。检验发现,部分产品违规用色素柠檬黄、胭脂红。本次抽检鱼干13批次,其中8批次甲醛不合格,合格率为38.46%;另外抽查鱿鱼干13批次,其中合格10批次,有两批次检出甲醛。
据消委会有关人员介绍,甲醛是一种刺激性很强的化学物,食品添加甲醛后即使反复清洗、烹调也无法根除。这种食品一旦被食用,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造成严重损害,海产品加工使用甲醛,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购买干货先看颜色
市消委会提醒市民,市民购买干货食品,首先,要查看保质期、生产日期等是否标注齐全;其次,应选购有QS标志的食品,并注意有无配料表,尽量选购适合自己身体营养状况的食品;再次,添加剂多或颜色特别鲜艳,透明度特别好,与干制食品本色相差较大的食品,要慎重购买。购买时应主动索要购货凭证或单据,并妥善保存。发现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的干货食品,消费者要及时拨打12315向有关部门投诉。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