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中国渔业报资讯:中国渔业报讯(特约记者 董少帅)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下发《关于加强2009年度长江刀鲚凤鲚专项捕捞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压减刀鲚、风鲚专项捕捞数量,许可证数量在2008年的基础上压减110张,同时继续实行划段分时管理。
2009年度长江刀鲚凤鲚专项捕捞管理工作通知提出了六点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控制捕捞强度,有关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渔船数量、作业类型、作业时间及有关许可事项发放刀鲚证、凤鲚证,严禁越权发证、“以票代证”、变相增加捕捞强度,同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证,有关发证情况应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捕捞日志填写,捕捞生产结束后10日内,捕捞生产者要向发证机关上交捕捞日志。
三是严格捕捞渔具管理,禁止使用深水张网、插网和三层刺网捕捞刀鲚和凤鲚,刀鲚流刺网网目尺寸不得小于40毫米。
四是严格控制跨区作业,获准在启东嘴和南汇嘴连线以东水域作业的渔船,禁止到该线以西水域作业;获准在该线以西水域作业的渔船禁止到该线以东水域作业。
五是严格专项执法检查,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2009年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许可捕捞管理,组织渔政机构强化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有关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大交界水域的执法检查力度,维护长江禁渔秩序。
六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有关水产科研单位开展资源调查监测,科学评估刀鲚、凤鲚资源状况,为做好限额捕捞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系统总结近年来刀鲚、凤鲚专项捕捞管理的执行情况,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强化和完善专项捕捞管理的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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