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市农委分管主任周晓波同志为组长的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四项措施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有序进行:一是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场的基本情况;二是开展水产苗种场执法检查,检查苗种场是否持证生产,检查苗种场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完备,检查苗种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和违法销售行为;三是开展水产苗种药残抽检,结合全省水产品药残例行抽检,增加对鲢、鳙、草、鲤、鲫、斑点叉尾鱼回等主要养殖品种的苗种进行抽检,重点检测苗种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四是严厉查处水产苗种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力争通过此次整治,使全市符合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水产苗种场持证率达到100%;在水产苗种生产过程中无违法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和性激素等违禁药物;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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