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新华报业网讯:苏州市农林局、阳澄湖渔管委17日联合发布《关于阳澄湖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决定从今年起,每年的1月1日至8月31日为阳澄湖丝网生产禁渔期,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为港口鱼簖生产禁渔期;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为贝类、水草生产禁渔期(半封闭型增殖放养区除外),并规定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阳澄东湖西湾放生区为常年禁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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