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天津日报资讯:昨天,从天津市水产局获悉:经过拆船控制捕捞产量,目前本市海洋捕捞渔船已减少到800条左右,2009年1月1日起已开始换发新版捕捞证。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本市已按照农业部安排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换发新版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凡符合换证条件的渔船、渔船所有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渔业(渔政)部门申请换证。换证的渔船包括所有持有合法有效证书的海洋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具体的换证时间为:渔业捕捞许可证2009年1月1日前到期的渔船,以及所有带有子船的钓业、围网作业渔船,应在2009年3月31日前换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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