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海峡导报资讯: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明年我省将投入专项资金,从沿海地区遴选10艘渔船作为救助船,配备必要救助设施,提高渔船互救能力。
据了解,我省是渔业大省,拥有渔业机动渔船6万多艘,海上生产危险系数大,当渔船在出海遇到危险时,单靠政府的专业救助队伍,有时不能及时地进行救助,而渔船互救的形式具有时效性强、成本低、效果好的特点。
此次参与申请救助船的条件是:必须是常年在海上从事捕捞作业、装备良好、出厂不到10年的拖网和围网作业渔船;船东具有助人为乐、抢险救助的记录;渔船总吨位150吨以上,主机功率500KW 以上,航速11节以上,稳性达到I类航区;对近岸生产渔船较多的县(市、区),对救助渔船的要求可放宽至总吨位120吨,主机功率250KW,航速8节以上,稳性达到II类航区。
获得批准的救助船将按需配置雷达、卫星导航设备、卫星电话、对讲机、传呼电台等通讯设备,以及保暖潜水服、防毒面具、救生圈、灭火器、急救信号、急救医疗设备等相关装备。并选择部分围网渔船配8人船载高速玻璃钢救助艇1艘,部分拖网渔船配6人以上高速橡皮救助艇1艘,15KW以上高压消防水泵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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