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十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讯:从湖北省十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12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132号公告,批准对丹江口翘嘴鲌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湖北省十堰市继“龙峰茶”、“郧阳乌鸡”之后获得保护的第3个地理标志产品。
最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 “丹江口翘嘴鲌”是目前名特优水产品中的佼佼者,与长江、江浙一带的同类翘嘴鲌相比,其具有生长快、个体大、抗病力强、营养高、味道鲜美等优良特性。 “丹江口翘嘴鲌”主产于丹江口市现行所辖行政区域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保护对象为鲜鱼,包括商品活鱼和冰鲜鱼、初级加工腌制品。“丹江口翘嘴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丹江口翘嘴鲌”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丹江口翘嘴鲌标准化养殖、规模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今后防止和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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