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北青网 资讯:12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东营中院将全国首例海底盗油案的两名主犯王玉江、刘林彬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2005年6月至8月间,河北农民王玉江与山东无棣县渔民刘林彬伙同他人,多次在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海底输油管道上装卡打孔,盗放原油,致使管道多处发生漏油事件。这次事件导致漏失原油17.43立方米;559毫米管线原油外泄致使关闭油井182口,停输108小时30分,造成损失原油产量16523.6吨,天然气产量137万立方。
盗油导致的溢油事故,严重污染了该海域生态环境和水域原有质量,仅东营海域人工养殖水产品、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达1.3亿多元。同时,对事故发生的近岸海域、河北沧州海域、渤海湾中部海域及天津海域也造成了污染。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4日做出了死刑核准裁定。
湖南省桑植县无业人员向恩孟,2006年5月至2007年1月间,伙同他人在浙江温州等地以工厂、企业、公路、水电站、通讯公司等单位的变压器内铜材为盗窃对象,实施破坏性盗窃31起,窃取财物价值30余万元,造成经济损失86万元。2006年6月20日,向恩孟在永嘉县昆阳公路隧道附近,窃取用于隧道照明的变压器内的铜材,对交通安全造成隐患。同年10月15日,向恩孟伙同他人窃取温州市一工程项目部工地内变压器里的铜,被工地看守人员发现后,遂用堵嘴、扼颈手段将看守人员杀害。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对向恩孟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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