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2005年08月18日新闻)5月10日,乌市畜牧兽医检疫草原工作总站渔政管理总站、草原监理所兵分两路,对乌市的药店、酒店经营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野生保护植物进行了检查,当场查获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鲟鱼7条,海龟标本一个,水龟2只。国家一级野生保护植物发菜350克。从而拉开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利用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活动。
当天上午11时,执法人员来到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禁城酒店。一进门,服务生把执法人员一行人当成了顾客,殷勤地招呼着。顺势,执法人员假意翻着菜谱问道:“有没有‘发财羹’?有没有鲟鱼?”“有啊,两样都有!”
“让我们亲自去后堂验验是不是真货。”执法人员从后堂提出了一塑料袋发菜,约350克,而另一位执法人员在海鲜区发现了3条鲟鱼。
在青年路湘川餐饮广场,执法人员又当场查获鲟鱼4条,水龟2只。
在市中医院小十字门诊部保元堂里,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一个海龟标本。执法人员说,如果医药部门和医药保健部门利用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作为药用的,必须提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当地渔政部门申请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经营利用证。
采集: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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