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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海蛎 |
海堤加固后,溪水、潮水改道,引发排水不畅,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新店镇东园村养殖户的海蛎死了不少。可海堤加固工程经过专家科学论证,养殖户使用滩涂又没和村镇签过任何协议,他们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呢?
养殖户自己算账:海蛎死了70%,损失20多万元
最近,翔安新店镇东园村3个海蛎养殖户都守在溪边。他们一直担心,养在溪中的海蛎到底能不能继续存活。10月10日,张东红趁退潮时,查看了海蛎养殖片区。“我把海蛎壳拿出来观察,闻到海蛎发臭的味道,至今死亡约70%。”
张资益算了一笔账,他们三个养殖户合在一起养海蛎:“2008年投产养殖3万多条,据统计死亡70%,按正常年份,每条可采收12斤,市场价每斤1元,这样计算的话,损失达20多万元。”
施工方按图施工:沟挖深可以解决排水,但费用谁出
海蛎出现非正常死亡,东园村三个养殖户认为,问题出在东园溪与海水的流通不畅上。“建设东园海堤工程,改变了东园溪出海口位置,溪水必须经过拐弯才能与外海口相通,致使东园溪排水不畅。”养殖户张国联说,溪水水位比工程建设前上升了2米左右,海泥大量淤积是海蛎大面积死亡的原因。
施工方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现场施工员颜先生说:“工程全部是按设计图纸来施工的,施工后东园溪入海口确实改了道,海堤所设的桥跨度较小,排水确实有点困难,淤泥会比较多。”他说,如果把冲沟挖深一点,排水应该不成问题,海蛎也不会继续死亡。但目前正处赶工期,挖沟并不属于承包作业的内容,多出的3万到5万元费用谁来出?
村委会没签过协议:养殖户擅自放养,受损没有补偿依据
新店镇林副镇长告诉记者,“珩厝东园海堤加固工程”经过专家论证,施工虽会影响部分水域,但在设计的科学性方面并不存在问题。他认为,养殖滩涂属国家或集体财产,三位村民并没有与村委会正式签订过使用合同,是擅自放养海蛎。另外,目前市、区还没有关于水产养殖受损的相关补偿规定,对于养殖户所说的损失情况,应以水产专家对损失情况的评估为准,“目前镇里也没有相关依据来给予赔偿”。
东园村村主任说,三个养殖户确实没有与村里签过任何养殖协议,但还是希望镇里能够酌情给予一定补偿。海蛎是死亡了,但程度远没有养殖户所说的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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