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天津市水产局资讯: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2008]151号文转发了天津市水产局《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对更好地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重点把握好五个原则: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开发与保护结合;规划与调整结合;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文件提出编制规划的期限:近期为2009至2014年、远期至2020年;规划范围是:天津市管辖水域、滩涂(含养殖池塘、湖泊、洼淀、河沟、水库等)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滩涂。同时要求,各区县要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本区域内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对水产养殖业实施全面科学管理的前提,是稳定养殖水面的重要基础,有利于保障渔(农)民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有利于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利于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水产养殖业的整体水平,同时也是天津生态城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在该市全面开展,对进一步完善该市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科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促进全市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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