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前同意退塘还林养虾户将获奖励
海口晚报网11月10日讯:记者从省林业部门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完成退塘4100亩,为进一步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用3-5年全面恢复全省海防林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承诺,我省将对2009年前同意退塘还林的养虾户,除按规定补助外,还将给予奖励。
据介绍,自上世纪90年代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以来,我省高位池养虾面积不断扩大,一度发展到4万多亩。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毁林挖池养虾泛滥成灾,毁坏林带2万多亩。这些虾池的污水不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海里,造成海域污染。有的建在海堤上,海水直接渗透进入水田、水井,致使农田盐碱化而被迫荒废,井水变苦变咸而无法饮用,群众怨声载道。
全省892公里的宜林海岸线中,完全断带的长度达92公里,其中养殖池塘造成的断带长度为26公里。还有林带宽度小于30米、形同断带的长度15公里,也基本是由于养殖池塘造成的。两项合计,由养殖池塘造成的断带有41公里之长。全省海防林带内养殖塘面积18000多亩,占全省海防林建设任务的12%。
省委、省政府提出用3-5年全面恢复全省海防林建设的战略。我省自从开展海防林建设以来,各地在退塘还林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规范退塘还林管理,财政厅和林业局制定了退塘还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退塘还林资金补助为海口和三亚为0.6万元/亩,其余市县为0.8万元/亩。各沿海市县也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制定了各自的退塘还林实施方案和具体补助标准。全省有10个沿海市县财政安排海防林建设资金3560万元,主要用于退塘还林,省财政专项资金5400多万元已经到市县财政账户。
截至10月底,全省已完成退塘4100亩,占年度计划的116.2%。
发表评论 |
咨询:0779-2029779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图文推荐
最新综合新闻
今日要闻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