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海峡消费报资讯: 陈先生在福建省罗源县碧里乡海域进行网箱养殖。今年7月30日,他在罗源县城关渔博士水产技术服务部购买了灭虫灵、宝来兽药、维生素C、黏合剂等4种渔药渔需,共计62包(瓶),价值1448元。当晚6时,陈先生将渔药拌饵进行投食。当晚10时巡夜,陈先生发现鱼有反常现象。7月31日一早,网箱水面出现大面积鱼肚白。陈先生根据打捞的情况,粗略估算约有近2000斤鲑鱼等鱼类死亡,损失达80余万元。
罗源县12315台接诉后,工作人员当即前往渔排。根据现场查看,该片海域较为洁净,除了前一天晚上投食过渔药的网箱出现问题外,陈先生的其他过半网箱均未有异常。询问附近渔排人员,都表示他们的网箱一切正常。
由此,12315人员和销售商取得联系,并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在投食方法和渔药质量上各执一词,争议较大,经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期间,12315人员查询了销售商的进货渠道,并联系上供货的外地生产商,虽然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兽药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但其提供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中均未列有上述相关渔药,故双方可连带向生产商索赔。
由于地域关系,三方当事人难以面对面磋商,通过电话调解,又远不如当事人间互相沟通来得直接高效,且争议金额相对较大,12315人员建议三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行磋商。近日,三方达成一致,由销售商和生产商分别拿出16万元和20万元给当事人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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