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一 我国兽用化学药品研发现状
(一) 研发资金投入少
1 国家:重视生产环节,对畜牧业中防疫以及生物制品投入大,对食品安全、药物残留控制投入大,对新兽用化学药品投入才开始重视;
2 企业:自力发展困难多,研发资金极少。
(二) 研发专业化程度低
1 专业研发机构少:仅有部分研究所和部分高校,高校多数以辅助性研发为主;
2 有研发能力的企业不到10家:中牧、洛阳惠中、齐鲁动保等;
3 专业综合优势不强:研究所专业队伍配备不整齐;高校主要以教学为主。
(三) 创新基础设施较差
1 GLP、GCP还未制订、实施,药理实验室(药代动力学)只有7家,毒理实验室4家,残留实验室6家,临床试验基地未建立。
2 药物代谢研究:还没有实验室,食用动物用药研发受到限制。
(四) 创新水平不高
1 创新药物:甲苯噻嗪、乙酸甲喹、喹烯酮、海南霉素等至今没有走向国际市场;
2 研发的产品主要是仿制
2.1 制剂:多是粉、散剂、预混剂等低水平制剂,而新颖制剂较少,目前只有多西环素注射液、长效土霉素注射液;
2.2 复方产品:临床兽医师开的处方;
2.3 原料仿制:结构简单的化学合成药品;复杂的半合成药物较少;复杂的抗生素少,主要是菌种问题、工艺问题等(如莫能菌素)。
1987~2007年批准的国内企业新兽药总计294种,其中抗生素类72种、化学抗菌药78种、抗蠕虫药62种、抗球虫药12种、消毒剂20种、促生长剂15种、其他35种。
1987~2007年批准的外国企业注册总计702种。
二、兽用化学药品研发战略与策略
(一) 研发兽药平均所花的时间和费用
标准化的研发所花费的时间:宠物用(CAP)5年;食用动物用兽药(FAP)8~10年;注册2年。
研发所需的费用:4500~6000万欧元/个(API)。
药物有效成分作为兽药产品上市的机率:兽药原料制成新制剂50%,人药原料制成新制剂30%,人药研发后期10%~30%,人药研发早期<10%。
(二) 兽药临床研发分期
一般可分为:发现期-临床前期-实验Ⅰ期、Ⅱ、Ⅲ期-销售期;
评价:新化合物寻找,结合医学需求、创新、专利登记;
可行性:安全性、有效性研究,PK/剂量测定,申请项目,产品特性描述;
制剂研发:剂量寻找,安全性、有效性研究,产品特性描述;
关键研究:靶动物安全性研究,剂量确定,田间实验,专家咨询;
材料准备:缺陷表、上市支持;
(三) 兽用化学药品研发战略
1 加大研发资金投入,注入创新动力
1.1 国家加大科研投入:加大对原创性研发的支持;
1.2 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销售额的5%~10%;形成以研发为导向的循环发展;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创新条件
2.1 GCP实验室:药理、毒理、药物代谢实验室;仪器设备;动物实验设施;
2.2 中试基地:工艺研究设施;
2.3 GCP临床试验基地;
3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搭建创新平台
3.1 药剂学研究:原料与制剂比为1∶7以上;
3.2 高通量筛选研究:药效学研究,疾病模型研究;
3.3 药物代谢研究。
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创新能力
4.1 人员结构配备合理:各专业人才齐备:包括化学合成、化学分析、药学、制剂、药理、兽医等方面人才。
4.2 素质要整齐:要具有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心态。
5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创新利益
5.1 破解产品同质化;
5.2 新药由农业部批准注册和发放生产文号,国标产品由省级管理部门发放生产文号;
5.3 取消省级新药临床试验审批,实施新药研发分阶段报审制度,未经审批,立即关门;
5.4 对新兽药变更注册来讲,只能由新药证书持有者来申请,别的申请人只能申请变更药典收载品种的变更注册。
(二) 新兽药研发策略
1 近期研发策略
1.1 仍然以改变国标为主,变更注册,包括改变含量规格,增加适应症,增加靶动物等。
1.2 发展宠物用药
《条例》禁止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目前宠物用药非常短缺,有关管理部门已经认识到了这方面的需要,今后的发展方向:现有国标品种改变包装规格,增加靶动物-宠物,将人用药品转化为宠物用药。
2 中期研究策略
2.1 新制剂研究:主要以对动物刺激小的长效注射剂,方便给药的浇泼剂,靶向给药的脂质体。
2.2 仿制
原料药以抗感染(菌、虫)药为主;抗菌药物以食品动物专用和治疗性使用为主。
3 长期新兽药开发总体策略
宠物先使用,食品动物后使用;大食品动物先使用,小食品动物后使用;畜禽动物先使用,水产动物后使用;个体动物使用剂型(单剂量给药剂型)先行,群体动物使用剂型(多剂量给药剂型)后行。
三、新兽药研发应注意的问题
(一) 管理政策对新兽药开发的影响
1 世界卫生组织CIA制度
1.1 控制抗生素耐药性传递
动物与人用抗生素截然分开,减少抗生素在动物的使用量,预防性使用改为治疗性使用,上市前风险评估;
1.2 WHO清单;
1.3 我国向OIE提交的CIA清单;
1.4 开发方向:动物专用抗菌药物。
2 食品安全管理政策
2.1 各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2.2 兽药对食品安全影响-贸易壁垒;
2.3 开发用于食用动物的新兽药,必须制定最高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和休药期。
3 兽药管理政策
3.1 《兽药注册方法》新兽药监测期-专利保护
3.2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试验要求先批准,试验要符合GLP、GCP的要求,试验单位要有资质,试验设计要科学,试验过程要监督,试验记录要保存。
(二)具体要注意的技术问题
1 主要药效学研究
用历史菌、毒种研究掌握新药的作用特性;
用临床分离菌、毒种来评价临床疗效和耐药性;
测定MIC、MBC;可委托其他部门或自己完成;GCP认证。
2 药代动力学研究
用中试剂型,用临床给药途径,用靶动物,推荐使用剂量和疗效,指定单位进行,GCP认证。
3 毒理学研究
三性(急性重毒性、亚急性、慢性),三致(致突变、致畸胎、致癌)试验,用原料药进行,使用实验动物(如大、小鼠、狗),指定单位进行,GLP资质认证。
4 靶动物安全研究
用靶动物进行、用确定的剂型、用确定的剂量3x、5x、10x等。
5 局部刺激性研究
用敏感动物(一般为实验动物)、用确定的剂型和剂量。
6 临床试验研究
6.1 人工发病模型(抗微生物药)
用临床分离菌、毒种进行,最好作药敏测定;
用中试剂型,临床给药途径,使用靶动物。
试验药物设三个剂量组:选同类药物作对照药物,设健康对照组(证明人工感染模型成功)与感染不给药对照组证明药物使用。
7 残留试验研究
7.1 残留限量(MRL)的确定
经过毒理学研究确定NOEL,计算ADI和MRL,指出残留标示物和靶组织。
7.2 残留分析方法研究
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回收率要求:作1/2MRL,MRL,2MRL
检测限要求:低于1/2MRL
定量限要求:1/2MRL
变异系数:批内,批间
7.3 残留消除试验研究-制订休药期
用中试剂型,用临床给药途径,用确定的给药剂量,测定四种组织(肌肉、脂肪、肝、肾),推荐休药期,指定单位做,GL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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