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深圳侨报资讯:
为做好河豚鱼中毒预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近日,深圳市平湖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水产品生产养殖基地、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等水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养殖、经营、加工河豚鱼行为。相关单位制作了有关预防河豚鱼中毒知识等宣传海报,张贴在人流密集处;同时,制作温馨提示在电视台滚动播放,使有关预防河豚鱼中毒知识家喻户晓。
据悉,中秋后是食用河豚鱼中毒的高发期,河豚鱼毒素经盐腌、日晒、一般加热烧煮等方法都不能解毒,食用河豚鱼中毒死亡率高达60%以上。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
平湖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多数消费者因不认识河豚鱼误食引起中毒。河豚鱼外观呈菱形,眼睛内陷,半露眼球,上下齿各有两个牙齿似人牙,鳃小不明显,肚腹为黄白色,背腹有小白刺,鱼体光滑无鳞,呈黑黄色。该负责人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尽管河豚在烹饪时长时间的蒸煮可使毒性失效,但为了预防意外发生,还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贪一时口福而去吃。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