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残奥帆赛期间青岛市海上的治安秩序,保障赛事安全、顺利进行,9月5日,青岛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维护残奥帆赛期间海上治安秩序的通告》,对沿海一线的相关海域内的游泳等活动以及船艇航行进行禁止。
《通告》规定,自2008年9月7日8时起,至2008年9月13日18时止,汇泉角以东至赤岛以西,南至青岛港主航道北边界限的海域,与赛事无关的游船、游艇、摩托艇(水上摩托车)等船艇禁止驶入航行。其中,天林花园小区至小麦岛沿海一线的海域,禁止进行游泳、潜水、捕捞、设置定置网具、投放漂浮物和航海模型等活动;相关船舶应在指定的码头、泊位、停泊点停泊,船主应当在当地公安边防部门指导下加强管理看护。
据介绍,对于违反上述《通告》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南方渔网编辑: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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