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海峡消费报资讯:在福建省东山县工商部门努力下,一起因使用鱼药导致3万多条牙鲆鱼死亡而引发的消费纠纷终于完满解决,8月18日下午1时30分,水产养殖户沈车东从陈城工商所12315投诉服务站黄站长手里接过了5万元补偿款。
7月20日,东山县宫前村水产养殖户沈车东发现其鲍鱼场鱼池里的牙鲆鱼苗出现病态,根据多年的养殖经验,他判断是患上了“车轮虫”。这是水产养殖中经常遇到的常见病种,只要用上相应的杀虫药就可以解决。
7月22日,沈车东到陈城村某水产饲料药品店,店老板陈某向他推荐了北京某水产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公司”)生产的“车轮虫绝杀络合铜”鱼药,说该药已有多家养殖户用过,效果不错。沈车东购买了10瓶。
7月23日,沈车东使用该药后,鱼池里3.5万条牙鲆鱼苗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陈城工商所12315站接诉后,立即会同县12315投诉台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拍照、封存死鱼苗和鱼药,收集相关材料,鉴定受损情况,进行现场勘察记录。同时主动与“北京公司”联系,要求经销商、北京公司提供合法证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接受调解。
然而,“北京公司”以路途遥远为由,拒不到场。经销商陈某则私下与沈车东协商,提出赔偿5000元。沈车东向工商部门反映了上述情况后,工商人员高度重视,认为其中必有猫腻。果不其然,通过上网查询,发现该鱼药的批号已被取消,“北京公司”仍在套号生产(可视为假药)。
东山县工商局立即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汇报,提请政府协调处理。副县长立即组织工商、食安办、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协调部署,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工商部门将此案移交农业局,对假药进行立案查处;二是海洋与渔业局对全县养殖户进行宣传、指导,及时制止养殖户使用该药;三是工商局、农业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水产药品经营户进行检查,预防假药流入市场。同时,工商部门还提供有关证据,支持养殖户聘请律师进行诉讼准备。
在此强大压力之下,生产厂家只好派员到东山,主动要求工商部门进行调解。
历时半个月,经东山两级12315投诉台、站多次召集各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与权利。调解中,工商部门认定,鱼药经销商陈某销售套号鱼药,而且没有到现场指导使用;沈车东也存在超标准过量使用鱼药的问题。
经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鱼药经销商陈某和“北京公司”当场一次性补偿水产养殖户沈车东经济损失5万元。
南方渔网编辑:石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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