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北部湾历年来最大的一起海域污染事件有了“说法”:北海海事法院日前一审判决污染企业给予28宗官司涉及的43名养殖户赔偿255万元,这一数目远低于他们提出的932万多元的索赔要求。
这起官司缘于两年前。2003年11月,位于广西北海市合浦县高沙海域的养殖场文蛤大批死亡,养殖户认为是当时刚开榨的西场永鑫糖业有限公司违规排放超标污水所造成。经渔政、环保等部门调查,受污染面积达3650多亩,造成了211.8万公斤的文蛤死亡。在长时间的交涉、调解无果后,被污染的44个养殖场的43名养殖户2004年12月抱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糖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北海海事法院今年6月开庭审理这一特大海域污染损害案。被告以绝大部分养殖户没有《海域使用许可证》和《滩涂养殖使用证》或“两证”不全,属于非法养殖为由,请求法院驳回赔偿请求。原告方提出:养殖户无证或“两证”不全,与合浦县人民政府2003年发出的违法“协税文件”有关,文件要求主管部门先行收取应在交易行为发生后才征收的特产税再发放证照,导致拖延发证;而有关部门均向养殖户收取了海域使用金,认同了养殖的合法性,养殖户权益应依法得到保护。
法院日前作出的一审判决中,确认了文蛤死亡与永鑫糖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污“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认为养殖户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和养殖权的养殖行为“非法”,文蛤被污染损害,应自负主要责任。法院仅承认养殖户投放的文蛤苗具有合法的财产权,以四六开判决污染企业对种苗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养殖户形容这一判决是“死一只鸡获赔一个蛋”。记者了解到,尽管在这起污染事件中有逾百个养殖场蒙受惨重损失,但只有43名养殖户选择了打官司,许多人抱着旁观态度等待判决结果。养殖户代理律师吴世训说,养殖户对只赔偿部分种苗损失的一审判决不服,已当庭提出上诉要求。
南方渔网编辑: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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