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年来,倡导健康养殖是提高水产品质量的保证。水产养殖中病害防治技术又是健康养殖的关键技术之一,怎样安全用药和控制水产品本身的药物残留是发展水产健康养殖、也是水产养殖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关键。
一、水产品健康养殖含义健康养殖是根据养殖对象正常活动、生长、繁殖所需的生理、生态要求,采用科学的养殖模式和系统的规范化管理技术,使其在人为控制生态环境下健康快速生长。健康养殖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以有效防治为主的措施,在养殖过程中消灭病原、改良养殖环境的各项理化因子,消除发病因素,使养殖水产品能在无污染的、近似自然的环境下健康生长。另一方面指养殖出来供人们食用的水产品是健康的、安全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查标准的绿色食品,这一点对加入WTO的中国尤显重要。我们把健康养殖形象地比喻成一个木桶,称其为“木桶效应”。生态环境调控、增养殖技术、病害防治、遗传育种、营养饲料等有如构成了木桶四围的板条,养殖环境的容纳量如同木桶的箍,维持着木桶整个结构和它的基本功能。水产养殖业的容量好比是木桶的容量,其多少取决于构成木桶板壁的高低,实际上最低的一块板条决定了木桶的容量。从现今情况来看,病害防治可能是这个系统的最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二、水产养殖的安全用药原则病害的防治是水产养殖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高产量和效益,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对所养殖的水产品提倡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旦发病需做出正确诊断,合理选择药物进行治疗,尽量使所用的药物发挥最大作用,而药物的残留降低到最低水平。从健康养殖的角度出发应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用药,健全档案
渔用药物的使用必须按照《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1的规定执行,少用或不用抗生素类药,严格执行《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切忌随意加大药物用量,以免造成养殖品种出现药物中毒甚至集中死亡。生产者应养殖成购买鱼药时索要处方的习惯,建立健全养殖池塘档案,尤其是对药物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应作详细的记录。建立起水产养殖用药的可追溯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制定的《禁用清单》,杜绝使用禁用药物。近几年来,我国农业部兽药主管部门已经先后将甲基吡啶磷、地虫硫磷、林丹、毒杀酚、滴滴涕、硝酸亚汞、五氯酚钠、杀虫脒、孔雀石绿、磺胺脒、呋喃唑酮、氯霉素、环丙沙星、甲其睾丸酮和锥虫胂胺等药物列入了水产养殖禁用药物目录,在水产养殖生产中是不能使用的。
2、正确诊断病因,合理选用药物,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性和理化特性
正确的诊断是成功治疗的首要条件,根据症状和病原来准确确定病因,正确诊断后根据药物的适应来选择药物,并采用合理的投药方法。同时应注意药物发挥疗效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能指望用药的当天就能迅速见效,有时在用药后的一两天常有死亡增加的现象,如果药物的剂量是在安全的范围之内,可能是由于药物把动物体内的病原菌杀死后促使细菌细胞同时释放出内毒素,造成动物的急性中毒死亡。这种情况下一般在3—4天后死亡率即会下降;否则应考虑药物剂量过大。
3、使用药物宜早不宜迟
发病动物一般最早出现的症状是食欲丧失,也就不能摄食药饵,口服药物对发病的动物不起作用,已发病的不易治好。而投用的药物对当时尚未发病的动物起了预防性的保护作用,所以对养殖水产品来说真正的治疗是很少的,故水产养殖上更显出预防重于治疗的重要性。动物发病后如果治疗太迟,发病率就会迅速增加,给治疗带来困难。
4、内服外用药物结合使用
两种给药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对于细菌性疾病无论是体表感染还是全身感染都应内服和外用相结合;对于体表寄生虫感染,一般只需使用外用药物即可,但有时采用内服给药也可奏效。
5、必须强调综合治疗措施
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细菌性疾病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动物自身免疫力的重要性。过分依赖抗菌药物的功效,而忽视饲养管理及水质环境的改善常是失败的主要因素。
6、提倡生态综合防治和使用免疫增强剂、微生态制剂、生物渔药、中草药
免疫增强剂通过作用于非特异性免疫因子来提高水产动物的抗病能力,并减少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物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比化学药物安全性高,比疫苗应用范围广,如低聚糖、壳聚糖磺酸酯、几丁质等富含多糖、生物碱、有机酸等,能显著提高水生动物的免疫功能。微生态制剂安全、低毒、有效,已经引起水产养殖者的重视,如反硝化聚磷菌。生物渔药是通过某些生物的生理特点或生态习性,吞噬病原或抑制病原生长,职我们已从自然环境中筛选到一些能对海水弧菌、淡水气单胞菌等致病菌具有较强裂蟹作用的蛭弧菌,一周后能使致病菌浓度下降4—5个数量级。中草药具有来源广泛、使用方便、价廉效优、毒副作用小、无抗性,不易形成渔药残留等特点,在疾病预防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7、要注意遵守休药期
渔用药物进入水产动物体内之后,均会出现一个逐渐衰减的过程。因为水产用兽药的种类、使用药物时的环境水温和水产饲养动物的种类不同,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代谢过程所需的时间长短也有所不同。因此,为了保证水产品消费者的安全,避免水产动物体内残留的药物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每种水产用兽药都有其相应的休药期。养殖者对所饲养的水生动物使用药物后,绝对不能将休药期尚未结束的水产养殖动物起捕上市。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提倡健康养殖,积极开展对渔药的毒性、药效及药残等全方位的考察和研究,为各种药物的有效性、适用性及安全性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渔药市场、指导养殖户安全用药、科学制定休药期,从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把饵料与营养、病害控制、种苗、养殖技术、管理技术在养殖环境中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水产养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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