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日前,从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传来喜讯,该公司自有的4家备案养鳗场,在导入良好农业规范 (GAP)运行近一年后,顺利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现场评审。这是4月1日我国鳗鱼养殖GAP标准实施以来,全国首个迎接水产养殖GAP评审并通过现场审核的企业,也是福建检验检疫局与企业良好互动、探索建立出口鳗鱼安全卫生供应链控制体系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药物残留事件引发的思考
福建是中国鳗鱼的主产地,鳗鱼产业链长、产品附加值高,对当地农民致富、农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但药物残留一直是困扰鳗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出口鳗鱼似乎难以走出 “国外检出药残——国内鳗业整顿——恢复出口——再次被国外检出药残”的怪圈。
因此,福建局从鳗业历次出口危机应对中总结经验,深入调研,积极探索。该局以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为试点,在鳗药等农资采购供应环节引入良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 (GSP),在鳗鱼养殖环节引入良好农业规范 (GAP),在鳗鱼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完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 (HACCP),探索建立出贯穿整个鳗鱼养殖、生产加工全过程的农兽药安全控制体系,确保出口鳗鱼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GSP体系建立农资筛选过滤系统
GSP即国际通行的良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 (Good Supply Practice)。福建局将其应用于鳗鱼养殖的包括饲料、药品在内的农资安全控制,对供应商实施评估,对采购、验收、仓储、发售以及用药指导和药效跟踪全过程体系化管理和控制。
在福建局的引导下,三明鳗鱼加工企业和养殖户发起成立农业合作组织——鳗鱼养殖协会农资供应中心,并实施GSP体系。同时,为完善GSP体系,福建局还推动三明市鳗业协会建立了 “购药核心会员制度”。核心会员签订 “核心会员鳗鱼养殖用药安全共同宣言”,所有使用药品均通过GSP体系在鳗业协会采购。目前,三明地区21家备案养鳗场加入了 “购药核心会员制度”,占鳗协会员的43%。
据了解,GSP体系运行以来, “鳗鱼养殖协会农资供应中心”在药品验收环节检出两批含有违禁成分的药品,及时切断渔药误用链条,为养殖场和烤鳗加工厂避免了经济损失。目前, “鳗鱼养殖协会农资供应中心”已为备案养鳗场供药50多万元,未发生一起用药安全事故,有效保证了鳗鱼养殖用药安全。
导入GAP体系保鳗鱼养殖安全健康
GAP体系 (Good AgriculturalPrac-tice)是国际通行的一套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 (包括作物种植和动物养殖)的操作标准。它通过规范种植、养殖、收获、初级加工、包装储存和运输等农业生产过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实现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职工健康安全福利及动物福利等目标。
鳗鱼养殖是鳗鱼生产链中的源头。福建局将GAP体系首次引入鳗鱼养殖业,对养殖场选址、饲料供应、设施设备、鱼病防治与健康、渔药的合理使用、养殖生产过程中的记录、追溯以及对员工的培训、鳗鱼福利及员工福利等提出了详尽、科学的要求,对鳗鱼养殖活动中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进行了规范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养殖过程的安全卫生风险。
“实行GAP,使鳗场变了样,我们的管理更加规范化。”谈到GAP给企业养殖场安全卫生控制成效带来的变化,华盛公司董事长姚弓善深有体会。另据了解,目前在福建省,36家养鳗场正在或已经建立了GAP体系。
完善HACCP体系保生产加工安全
HACCP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ntrolPoint),是对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状况进行危害分析,并在可能发生和引入物理、生物、化学危害的加工环节设立关键控制点,控制食品安全危害,保证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体系化管理工具。
在华盛公司筹建之初,福建局就抽调专门技术人员,成立帮扶小组,提前介入,同步跟进,按照HACCP体系有关要求,对该公司基建图纸、车间布局、生产流程、检测设备选型,以及人员培训、基地管理等进行全过程帮扶、指导,使该公司在建厂的同时同步建立HACCP体系,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断提高HAC-CP体系的保持和持续改进能力。经过两年的运行,该公司HACCP体系日臻成熟。
据了解,去年该公司出口烤鳗1720吨,成立第二年出口量即跃居福建烤鳗业第二,今年该公司还接到来自日本的精加工产品订单明显增加,逐渐打开了日本鳗鱼高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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