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2005年以来,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的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的申报和审评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结束。在升标过程中,陆续废除了大量技术含量较低或重复性的渔药地方标准,同时公布了通过审评的国标渔药名录及其用法、用量、休药期等。
为配合农业部“渔业科技入户工程”、“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和全国总站“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技术指导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帮助广大水产养殖生产者、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了解国标渔药的相关信息和使用要求,全国总站决定于今年4月到12月底在全国范围开展“国标渔药使用技术咨询活动”。为了确保该活动取的实效,目前全国总站已经选定了16位“国标渔药使用技术咨询指导员”(见附表一),并邀请了7名现任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作为“国标渔药使用技术咨询专家”(见附表二),明确要求技术咨询专家和指导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广大从业人员提供国标渔药相关信息、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兽药质量管理及相关法规和标准等方面的义务咨询,不得利用技术咨询、指导之便推销渔药产品,或收受回扣、收取技术咨询费等。
我省各级水产技术推广站在配合开展“渔业科技入户工程”、“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及“浙江省2008年度初级水产品规范用药技术指导系列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技术咨询专家和指导员这一平台,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普及规范、科学用药知识,避免凭经验用药和滥用药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力争使各项活动在形式上更加多样、内容上更加丰富、效果上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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