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2007年1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制定了关于鱼藤酮、木贼属提取物和盐酸奎宁不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附件I中并且撤销包含此类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欧盟委员会决议草案。
该决议草案规定上述活性物质不包括在欧共体肯定列表中并且成员国必须撤销包含此类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本决议只涉及此类物质的上市,不影响欧共体或成员国相关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