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安全、高效地使用鱼药,不但能及时预防和治疗鱼病,提高养殖效益,而且对积极控制和减少药物残留、提高水产品品质、提供“绿色”食品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科学有效地使用鱼药,要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遵循四个原则:
一、把握四个环节
1、选购环节
(1)检查包装:① 鱼药产品(原料药除外) 必须同时使用内包装标签和外包装标签。内包装标签必须注明“兽用”标识、鱼药名称、适应症(或功能与主治)、含量/包装规格、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或《进口鱼药登记许可证》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外包装标签必须注明兽用标识、鱼药名称、主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含量/包装规格、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或《进口鱼药登记许可证》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停药期、贮藏、包装数量、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② 检查注册商标。正规渔药厂家申请了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图案、图画、文字等)必须在鱼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标明,并注有“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非法厂家生产的假鱼药往往没有商标或使用没有注册的商标。③检查是否为国家宣布淘汰或禁止生产、销售及使用的渔药。例如:有些渔药经过长期验证,其药效不确实,有的毒副作用大,有的使用后在水产品中残留超标而危害人类健康等等。有条件的用户可以留意农业部官方网站(www.agri.gov.cn) 发布的不合格产品抽检通报。
(2)目测产品外观:粉剂外包装应完整,装量无明显差异,无胀气现象。药粉干燥疏松、颗粒均匀、色泽一致,不得有异味、潮解、霉变、结块、发粘、虫蛀等情况。打开水剂包装瓶观察其装量应无明显差异,容器应完好、统一,无泄漏。瓶装瓶口应封蜡,容器内加规定的溶媒后应完全溶解,溶液应澄清无异物。溶液的色泽应一致,澄清、无异物、无沉淀或混浊;个别产品在冬季允许析出少量结晶,加热后应完全溶解,否则出现絮状物及其它异常现象的均不得使用。片剂外包装应完好,外观要整齐、完整、色泽均匀,表面要光滑,无斑点,麻面,应有适宜的硬度,并且经过测试其在水中的溶解时间达到产品要求。中草药主要看有无吸潮霉变、虫蛀或胀气等,出现上述现象不宜继续使用。粉剂的细度应达到产品要求;若为中草药片剂,应片体无粘连,无溶化、发霉现象,边缘应整齐,不得有松片、裂片、粗糙不平、厚薄不匀等状况。凡过期作废、针剂透明度不符合规定、变色、有异样物、容器有裂纹或瓶塞松动,混悬注射液振摇后分层较快或有凝块,冻干制品已失真空或瓶内疏松团块与瓶粘连的药物,均不宜使用。
(3)留心“三证”:①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内须持原证重新申请,同时,生产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生产许可证应包括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企业不得生产许可范围外的产品,以及在吊销生产许可证后须立即停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我国农业部第202号公告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不再向未取得鱼药GMP合格证的企业换发任何产品的批准文号,2005年12月31日前全国鱼药生产行业必须达到良好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因此,若企业不通过GMP则不允许其进行生产,也就没有生产许可证。② 批准文号。渔药包装上必须有经农业部核发的批准文号,进口鱼药有农业部发给的《进口鱼药登记许可证》,且须按农业部规定的统一编号格式。需要说明的是:编号前注明“Z”为纯中药成分的兽用,“S”为生物制品,“J”为进口原料的制剂,“F”为中西药复方鱼药,加“分”字的为分装产品(国产或进口大包装鱼药产品分装为小包装):第一、二类新鱼药、新生物制品试产期间内生产的产品为试产品,在“字”前加“试”字。生物制品批准文号格式:生药字XXXX(年号)XX(生药厂编号)X(类别号)XXX(品种编号)。不得使用文件号或其它编号代替、冒充渔药批准文号。渔药批准文号有效期为5年,渔药生产企业在期满前6个月内应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再注册手续,期满后原渔药批准文号即自行作废,渔药生产企业不得继续生产、经营原批准文号的产品。需要指出的是:渔药的发展晚于以畜禽为主的传统鱼药,部分渔药来源于传统鱼药,渔药又归畜牧兽医局管理,因此渔药制剂的批号用鱼┡拧S嬉┲萍林挥写锏揭欢ǖ谋曜家蟛拍苣玫脚牛信诺挠嬉┰谥柿可显蛴幸欢ǖ谋Vぁ"?生产批号。它是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一般是该批渔药的出厂日期, 由生产时间的年月日各二位数组成,但也有例外。一部分渔药规定了有效期,有效期从生产日期(以生产批号为准)算起,超过了有效期即为过期渔药。
(4)一药多名的分辨:往往同一主要成分的渔药有很多种商品名,如主要成分为二氧化氯的渔药制剂,其商品名有克病威、菌立克、菌毒绝杀等,这在商业上是允许的。用户应根据治疗目的,仔细阅读标签,认清产品的主要成分、含量等,然后再去比较相应各厂家的同类产品,最终选择出质优价廉的产品。
事实上,依靠上述方法往往还不能完全辨别渔药的假劣,《中华人民共和国鱼药典》(2000)或《渔药手册》(第二版)中均有一些药物的鉴别方法,有条件的用户可以参照测定。随着渔药管理的加强,建立渔药产品数据库以实现上网查询;渔药防伪标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实施将有利于渔药的鉴别。用户在购买渔药时,还应注意索要发票等凭据,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时注意保存渔药样品,以便出现质量纠纷时利于问题的解决。
2、用药环节
(1)正确诊断鱼病,根据不同类型正确选择药物在鱼病的诊断过程中,要找出鱼病的病因,掌握发病条件。任何疾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引发鱼病的主要原因有三种:一种是外界的不良刺激,包括机械性损伤,物理性或化学性的刺激和病原体感染;二种是机体的营养不良,缺少某些必需的营养物质:其次是机体本身的缺陷。任何一种疾病的发生不仅要有一定的内因,而且还有一定的外界条件,这是人们常说的致病三因素:机体本身、病原体和环境。其中病原体对疾病的发生起着主要作用,因为它决定疾病的发生和疾病的基本特征:条件则可以影响病原的作用,它虽不能引起疾病,但可促进或阻碍疾病的发生、发展。
正确认识疾病发生的原因及条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疾病的本质, 以及制定有效的治疗方法和预防措施。要准确诊断鱼病。首先要对池塘的生态条件、水质情况、饲养情况等有充分的了解,才能正确掌握发病的外因;对病鱼除作目检外,最好作进一步的检查,通过解剖和镜检,结合病鱼的症状,才能对鱼病作出正确的诊断。一般来讲,不同鱼病表现出的症状不同,但也有些鱼病症状接近或相同,如VC、VB 缺乏症与暴发性出血病和严重的鱼类肝病等均表现出血症状。对症状相似或相近的鱼病要认真鉴别,只有确诊后才能对症下药。
对于已发病的池塘,确诊后要及时用药,切莫拖延时间。因为鱼生活在水中,它的一些活动我们不易掌握,患病后的情况也是如此。一旦发现病鱼,往往它的食欲已下降,这给治疗增加了一定困难,如不马上采取措施,控制病情,病鱼很可能会因病情加重而死亡,病原也会乘机加快传播,严重时很可能蔓延全池,产生严重后果。只有在鱼病的早期,病鱼还有一定摄食能力时,及时投喂药饵,才能进行鱼体内的治疗。不然单靠外用药物对池塘水体消毒,疾病是不容易被控制的。这对于治疗细菌性和病毒性鱼病固然重要,对侵袭性鱼病防止继发感染也有重要作用。
中毒症:有农药中毒、赤潮中毒、海藻中毒、鱼药中毒等。首先确定毒物来源,药物中毒要换水,农药赤潮中毒不换水,要在池内处理。在出现中毒症状时,要保证换水水源正常,可以采用石灰、净水宝等。在池内处理,通常用北大净水宝1.5~2克/吨水,能缓解大部分毒物。
营养不良症:从症状上看比较雷同,而且慢性,跨度时间长。选择优质饲料为主,不用药或用营养、绿色添加剂。
类细菌病:与细菌病症状相同,但镜检分离无细菌,多数抗生素有效,如罗非鱼立克次氏体病,使用安普乐(5 氟苯尼考)和聚维酮碘(0.2克/千克料),外用消毒剂有聚维酮碘、强力海因等。目前在河蟹、对虾、乌鱼、真鲷等多种水产品上有此病报道。
病毒病:有草鱼出血病、甲鱼腮腺炎、对虾白斑病等。目前病毒病有效药物几乎没有,消毒药中只有聚维酮碘、戌二醛、百虫杀有控制效果。内服活血、抑制病毒、防止细菌感染和增强免疫抗逆力的药物。
细菌性疾病:种类多,也是目前水产病害的重头戏。首先要环境消毒,消除病原,病死鱼安全处理,减少传播,这些工作类似人类卫生防疫过程;其次内服药物治疗;第三,愈后保护。目前在鳗场药浴抗生素普遍,这是不正常现象,也是水产药的一个特点;采用药浴强制给药有一定效果,但往往成本高,也造成药物排污和抗性病菌多,应尽量回避;使用前要考察环境条件和药理药性。
原虫:有车轮虫、隐鞭虫、小瓜虫、孢子虫等,不同病原用不同药物。如小瓜虫,是目前养殖业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原来使用的硝酸亚汞、孔雀石绿现在成为禁用药。近期我们实验发现,海水小瓜虫用硫酸铜、乙酸铜、络合铜能消除;淡水鱼使用有一定困难,使用之后影响摄食,其中络合铜(天使兰)3克/立方米(连续使用2天)能杀灭鳗鱼小瓜虫,第4天基本检不出小瓜虫。目前还有中药,如生姜、辣椒、瓜虫灵、敌瓜虫等。
吸虫:如指环虫,是目前养鳗的大病、难病,近两年有克虫王、灭蠕王、杀虫先锋等专用药,这些药最典型的通病为不标明成份,是属于劣质药,但市场仍不少。初步分析都是甲苯咪唑、丙硫咪唑、吡喹酮和双甲脒等药所配制的制剂。外用药浴只能达到驱虫的目的。在使用有效的情况下,药水褪掉后要尽快使用高锰酸钾等。
真菌:有鳃霉和水霉。病因是水质恶变引起的,调节水质是关键,使用生石灰调节PH,在7.2~7.5淡水中不易发生。原来多使用孔雀石绿,现已禁用;亚甲基兰有抑制作用,还有一些天然活性物质有效。真菌病往往并发细菌病,并发时需要先治疗真菌,再治疗细菌。
(2)正确评价药物效果与使用药物前后的搭配处理近两年针对指环虫有拟指环清、灭蠕虫、克蠕净特号等药物,普遍反应有效,但易复发。笔者认为这些药物确实属于有效药物,它作用在于驱除指环虫,驱除率可能都在7O% 以上。但在应用这类药物之后要做两件事,第一彻底排污,将掉落水体中的虫体虫卵排出池外;第二使用高锰酸钾、百虫杀等药物,清洗鱼鳃,杀死在水体中的虫卵、幼虫和乘势驱除鳃部的残余虫体(机械清除);另外还必须选择合适药物解除驱虫药的副作用,选用北大净水宝就有效。
孢子虫已成为水产业一大慢性病,特别在鳃部感染,常影响摄食,目前使用虫敌治孢灵,为了更好发挥药效,配合使用盐浴效果更佳,首先其效果在于破坏鳃部孢囊,使之脱落或单个孢子经血液流入脾脏,由脾脏消灭它。所以治疗中出现用药后半个月内摄食仍然无法正常,检查多为单个孢子堵塞鳃血管,这现象说明药已生效,要等时间,由鱼体自身恢复即可。
败血症使用庆大霉素、安普乐等治疗,药浴期间死亡上升,这一现象属于正常,主要是败血症病原菌气单胞菌被抑制死亡后,释放溶血毒素所致,只要多排水,消除水环境细菌,投喂活血解毒药物,几天之后慢慢恢复。千万不要增大药量或使用高浓度消毒剂等,这样死亡增加更明显。在治疗败血症时,有许多养殖户为了节省用药成本,降低水位治疗,药浴期间不换水,这种做法往往死亡更大,损失更为严重,主要是由于低水位水质更脏,影响呼吸和毒素排泄,甚至臭氨水现象产生,所以用药期间一定注意水质变化。
使用化学增氧剂,减少应激,提高药效。在高温期间使用约物,水质波动大,鱼体产生应激严重,容易造成大量死亡。根据临床经验,在使用杀虫等鱼药时,可抛洒化学增氧剂,有利于鱼体恢复活力。
3、给药方法环节
给药方法,应根据鱼病的种类和药物的性质采用不同的给药方法。外用药一般是主要发挥局部作用,体内用药除驱肠虫药及治疗肠炎药外主要是发挥吸收作用,这是两种不同的给药方法。为提高疗效给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泼洒药物时,应先喂食后泼药。所用药物要充分溶解,经稀释后全池均匀泼洒。对不易溶解的药物要充分搅拌,药渣不要投入鱼池中,以避鱼误食中毒。泼洒应先从上风处开始,逐步向.下风处顺风泼洒,以增加药液均匀度。泼洒时要注意安全尽量减少药物对人体的伤害。泼洒的时间,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掌握,使其发挥最佳药效。一般应在晴天上午11时前或下午3时后用药,雨天停用,阴天药效较差。夏季高温天气应避开炎热的中午,可在上午9 时前或傍晚进行,要注意清晨鱼浮头或浮头刚结束时,不能用药,当然增氧剂除外。
制作内服药饵时,药物与饲料要混和均匀,同时注意药物与饲料添加剂问的相互作用,颗粒加工的大小要适口,喂前应先停喂1次或1天,再投喂药饵。病鱼康复后,投饲量应逐渐增加到常量,避免鱼类病体恢复后出现暴食。
另外,当多种鱼病并发时,应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合理用药,一般先治疗危害较大的疾病;也可混合用药,以增加药效,降低成本。
4、配伍禁忌环节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联合用药时,也就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在同一时间内使用,总有一、两种药物的作用受到影响,其产生的协同作用可增强药效,拮抗作用则降低药效,有的还会产生毒性对鱼体造成危害。因此在联合用药时,要利用药物问的协同作用,避免配伍禁忌。一般来说,不少抗菌素类药物连用时也会出现上述协同或拮抗作用。抗菌药物依其作用性质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杀菌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系列、先锋霉素、氨基甙类、杆菌肽以及多粘霉素等;第二类为抑菌抗生素。包括氯霉素、四环素、红霉素、土霉素以及磺胺等。第一类抗菌素之间合用时,杀菌作用有增强或相加的作用。第二类抗菌素之间合用时,抑菌作用可相加,但不会出现增强的杀菌效果。第一类与第二类抗菌素合用,则可产生拮抗作用。除此外,抗菌素类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混合使用时,也可能发生相互作用。例如磺胺类与甲氧苄氨嘧啶(TMP)、新洁尔灭与高锰酸钾、双氧水与冰醋酸、大黄与氨水等可产生协同作用增加药效;而四环素类与抗酸药物中的铝、镁、钙、铁等金属离子可形成螯合物而使肠道难以吸收,从而降低了抗生素的作用。以上几点应特别加以注意。
因为鱼药在使用方法上有它的独特性。所以绝大多数的外用药,多少都会受到水介质的影响。在多种药物同时使用的情况下,互相之间影响尤为明显。如常用的生石灰,它不仅与硫酸铜、漂白粉和富氯有拮抗作用,而且也受水中磷或铵氮的影响,同样磷或铵氮也会与生石灰作用而降低肥效,因此在生产中使用时应前后错开5~7天。而生石灰与敌百虫相遇时,则会起到药物的协同性,能使部分敌百虫变成毒性更强的敌敌畏,这就是我们常用的敌百虫与面碱合剂,可提高药效的根本原因。
还有常用的硫酸铜与硫酸亚铁合剂,也是利用药物间的协同性来更好的发挥药效,但硫酸铜在碱性水质或与食盐相遇,就会产生药物之间的拮抗性,而影响药效。因此在多种药物综合防治疾病时,一定要注意它们之间拮抗性和协同性,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药物的使用方法和增减它们的剂量。
二、遵循四条原则
1、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
鱼病防治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治疗”。不能无病不用药、有病乱用药,如有的养鱼户不管什么鱼病,统统用硫酸铜、生石灰、敌百虫、以及含氧消毒药剂交替使用,结果是不对症用药、药至病难除,甚至还起反作用。如小瓜虫病用硫酸铜会加速病原的繁殖生长,锚头鳋病用消毒剂则无效果。
2、对症下药的原则
任何一种药物都不能包治百病,如果使用不当,不仅不能防治疾病,甚至还可能使疾病加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不同的鱼药针对不同的鱼病才能奏效。一般来讲,细菌性鱼病应使用抗菌类药物内服加外消;寄生性疾病则应选用灭虫类药物全池泼洒或药浴。在选择鱼药时,应注意避免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来防治某一种或某一类疾病,以免使病原体产生抗药性,从而导致药效减退甚至无效。同时,还应该注意药物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有些药物在生物体内的富集作用很强,如激素、抗生素、硝酸亚汞、福尔马林等,使用这类药物将直接影响到鱼产品的质量和人体的健康,应特别加以注意,使用这类药物要合理的安排休药期或另选副作用和毒性较小、疗效稍差的药物代替。因此,在选用药物时应注意用药的可行性。此外,选择的药物要注意养殖种类对药物的适应性,如敌百虫常用于鲢、鳙、草、鲤鱼等,而不能用于加州鲈、淡水白鲳。另外,不同鱼类的不同生长阶段对同一药物的反应亦不相同,如草、鲢等鱼类对硫酸铜较敏感,浓度超l毫克/升可致死,而淡水鲳在其浓度达5毫克/升时仍无异常反应;草、鲢等的鱼苗对硫酸铜和漂白粉的敏感性比成鱼大,鱼苗消毒时要慎用。
3、适度剂量的原则
因水产养殖动物生活在复杂的水环境中,而水体理化因子如:温度、盐度、酸碱度、氨氮和有机质(包括溶解和非溶解态)的含量,以及生物密度(生物量)等,都是影响药效的重要因素。一般认为,药效随盐度的升高而降低, 而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强。通常温度每升高l0℃ ,药力可提高l倍左右。水体的酸碱度(PH值)对不同药物也有不同的影响。酸性药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氯霉素、四环素、呋喃类等药物,在碱性水环境中的作用减弱;而碱性药物(如卡那霉素)及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如新洁尔灭)和磺胺类等,其作用则随水体PH值的升高而升高。又如漂白粉在碱性环境中,由于生成的次氯酸易解离成次氯酸根离子,因而作用减弱。除了上述因素外,水体中有机质含量及生物密度也会影响药物效应。有机质的大量出现,通常可减弱多种药物的抗菌效果,尤其是化学消毒剂更为明显。所以,药物的用量应注意以上这些问题。
确定了用药剂量,在计算用药总量时,应根据不同的给药方式分别加以计算,用药剂量是疗效的保证,所以必须计算准确。
外用药应按水的体积计算, 以“毫克/升”或“ppm”表示,如1立方米水体含药1克为1ppm,亦即1毫克/升。全池泼洒用药的计算,要求池塘水面积丈量准确,计算平均水深时,总测点应不少于l0个,求其平均值。药浴用药的计算,要以药浴容器的容水量为准。内服药一般是按鱼的体重计算,其前提是要准确掌握被治疗鱼类的存塘量。如50公斤鱼内服痢特灵4.5~7.5克;另一种是按饵料含药量计算,如100公斤饵料添加痢特灵300克,根据鱼摄食量投喂,若按鱼体重的3%投饵,相当于每50公斤鱼投饵痢特灵4.5克;如果按5%投饵,相当于每50公斤鱼投喂痢特灵7.5克。当病势严重时,鱼类的摄食量大减,这时应按实际的摄食率,提高饲料中的含药量。以保证吃食鱼能获得足够的治疗药量。至于使用的疗程多少,则应以病情轻重和病程缓急而定,对于病情重、持续时间长的疾病就有必要使用二至三个疗程,否则治疗不彻底,易于复发,同时也会使病原体产生抗药性。当一种药物未能在一次或一个疗程内治愈时,最好再下一次治疗时改用另一种药物。一般会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
4、重视休药的原则
要重视休药期,即最后停止给药日至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时间。一些常用药物的休药期为:漂白粉>5天,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二氧化氯≥l0天,土霉素>30天(鳗鲡)≥2l天(鲶鱼),噁喹酸≥25天(鳗鲡)>2l天(鲤鱼、香鱼)≥l6天(其他鱼类),磺胺间氧嘧啶>137天(鳗鲡),氟苯尼考≥7天(鳗鲡)。水产品中不得检出氯霉素、呋喃唑酮、己烯雌酚、喹乙醇。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磺胺类及增效剂(碘胺嘧啶、磺胺中基嘧啶等按总量计)允许存在于水产品表面或内部的最高量/浓度为100微克/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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