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鱼药的十点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8/1/30 17:01:03 来源:南方渔网 编辑: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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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一、正确诊断鱼病,有选择地使用实效、价廉、方便的渔药。 二、准确计算出渔药的使用剂量,正确测量水体,仔细查看药物的含量、用法及注意事项。 三、在泼洒药物的同时,尽量不要再投喂饲料,最好先喂食后在洒药,药洒后,不要搅动水体,惊扰鱼群;拌药饵投喂的或悬挂用药的,在使用药物前两天停止喂食,使鱼类处于饥饿状态,鱼类急于摄食药饵或假如药物悬挂区内摄食。 四、泼洒的药物要充分溶解,不允许有颗粒存在,防止鱼误当食物吞下死亡。 五、在鱼类浮头时或浮头短时间内,不能立即泼洒药物。 六、泼洒药物一般选择在晴天上午9~10点或下午3~4点,光敏感药物则在傍晚进行泼洒。 七、遍洒药物要从上风处开始逐步向下泼洒,以保障人员安全。 八、泼洒药物后1~3天,不要人为干扰,如拉网操作、增放鱼种等。 九、用药浸洗鱼体时,浸泡时间应视水温、鱼的忍耐程度灵活掌握。 十、施用毒性较强的药物要注意人员安全,同时大多数药物不能用金属容器装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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